主動公開 明府辦函〔2018〕138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城市燃氣管道建設管理工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及《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佛府辦〔2016〕5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行政區域內開展燃氣管道工程建設報建和驗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晰工程建設報建流程
(一)燃氣管道建設單位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將本年開工建設的燃氣工程報區發改部門備案(工程立項)。
(二)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根據年度計劃委托有資質的物探公司對需進行管道建設的所屬道路進行物探,并出具符合規定的物探報告。
(三)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憑物探資料及物探報告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該路段燃氣管道進行初步設計。
(四)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憑物探成果、燃氣管道初步設計及相關資料向區規劃部門申請該路段的燃氣管線路由。若工程涉及區交通運輸服務中心、城管、水務、市政等部門的,由區規劃部門在收到申請5個工作日內組織上述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在征詢各有關部門意見并達成一致意見后,在現場勘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路由的審批意見。
(五)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根據區規劃部門提供的路由編制工程設計文件、工程預算文件等相關資料,向區規劃部門申請報建審查,區規劃部門在收到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出具該工程的審查意見。
(六)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持相關資料到屬地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或區交通運輸服務中心、交通、國土等部門,申請出具同意使用用地的證明文件,各相關單位在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證明文件。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按照規劃部門的辦事指南要求向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資料,申請辦理規劃許可證,區規劃部門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規劃許可證。
(七)燃氣管道建設單位需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對設計施工圖進行審查并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八)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按照區住建部門的辦事指南要求收齊所需資料,向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區住建部門對該工程進行審核,若單項工程造價不超30萬元的,由區住建部門在收到申請后的2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書;若超過30萬元的,則由區住建部門在收到申請后的2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許可證。
(九)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憑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如單項工程造價不超30萬的,由區住建部門出具意見書),向區交通部門申請辦理臨時挖掘道路許可。區交通部門根據情況,牽頭組織可能涉及的區水務、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交警等部門進行聯合審批,并在收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區交通部門出具挖掘城市道路批復、道路行政許可,區交警部門出具高明區公路臨時占用證,區水務部門出具設計方案批復)。
(十)燃氣管道建設單位取得以上審批文件后,涉及中心城區的燃氣管道工程到區城管部門進行施工備案,涉及非中心城區的燃氣管道工程到屬地鎮(街道)、西江新城城管部門進行施工備案。城管部門在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備案手續。
二、落實工程建設責任要求
(一)燃氣管道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燃氣管道施工,施工前進行施工方案審核。施工過程要嚴格執行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現場揚塵的管理標準,并做好道路開挖和修復工作,符合交通、城管部門對道路開挖和修復的技術標準,并按照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評要求文明施工。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燃氣管道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與其他管線有交叉干擾的,按照管線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簽署共管保護協議,并辦理備案手續,涉及的各相關管線單位須履行主體責任,杜絕第三方破壞而出現安全事故,嚴格落實安全責任。
三、實施工程聯合驗收
工程完工后,燃氣管道建設單位按照區聯合驗收辦要求,提交相資料申請聯合驗收。由區聯合驗收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該燃氣工程進行聯合驗收,并于收到申請后13個工作日內出具驗收報告。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中所指燃氣管道為管內設計壓力≤0.4MPa的城鎮燃氣管道。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一年。本通知由區國土城建水務局(住建)負責解釋。
附件:燃氣管道建設報建流程圖
2018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