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辦〔2019〕14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經濟科技促進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27日
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大對科技服務業的扶持力度,推動科技服務機構健康穩定發展,充分發揮科技服務機構聯系科技創新主體、轉化科技成果為現實生產力以及提高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助宗旨。
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出發點,鼓勵各類科技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服務創新,鼓勵在我區登記成立科技服務機構,推動創新資源與企業的有機融合,使科技服務成為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撐。培育一批專業程度高的科技服務機構品牌,推動科技服務行業的快速發展,滿足我區企業自主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服務需求。
第二章 科技服務機構業務經費資助
第三條 業務經費資助對象。
在國內登記注冊且實際運行一年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在我區開展科技服務,為區內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統稱服務對象)提供服務,且滿足下列條件者,給予相應資助。
(一)有與所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少于3名,大學??萍耙陨蠈W歷的人員比例不低于2/3;有執業資格要求的,應符合有關規定。
(二)經營規范,業務開展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能夠為業務運作提供資金、服務能力和日常管理方面的保障。
(三)管理完善,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理的收費標準。
第四條 業務經費資助條件和標準:
(一)對輔導區內單位(企業)通過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組建(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資助15000元。
(二)對輔導區內單位(企業)通過省級重點實驗室組建(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資助10000元。
(三)對輔導區內單位(企業)通過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資助8000元。
(四)對輔導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重新認定或高企入庫培育的科技服務機構,每成功一家,一次性給予資助10000元。
第五條 申請業務經費資助須提交的資料(一式一份,原件備查)。
(一)《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書》(見附件)。
(二)申請人《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主體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科技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的科技服務合同復印件及收入證明(轉賬憑證或發票復印件)以及相關申報通過認定的批文復印件。
(四)申報單位的專職人員名單(提供社保證明)及其學歷證明復印件。
(五)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第三章 科技服務機構建設經費資助
第六條 建設經費資助對象。
凡在我區新登記成立的科技服務機構或外地科技服務機構在我區新登記的分支機構的,自登記之日起60天內到區經濟科技促進局辦理備案手續并符合第七條相關規定的,給予相應資助。
第七條 建設經費資助條件和標準:
(一)在我區擁有不少于30平方米辦公場所,常駐人員不少于2名;自登記之日起十二個月內輔導我區專利申請人完成100件發明專利申請,輔導8家高企、5家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家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成功通過(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
(二)在符合前款要求的基礎上,自登記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輔導我區專利申請人完成200件發明專利申請,輔導16家高企、10家市級工程中心、4家省級工程中心成功通過(重新)認定的,再另給予1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
第八條 申請機構建設經費資助須提交的資料(一式一份,原件備查)。
(一)《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書》。
(二)申請人《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主體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與服務對象簽訂的科技服務合同復印件及收入證明(轉賬憑證或發票復印件)以及相關申報通過認定的批文復印件。
(四)相關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和官費繳費憑證。專利代理分支機構須提供與總部機構的隸屬關系證明材料;非專利代理機構須提供與專利業務合作對象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五)申請單位的常駐人員名單(提供社保證明),辦公場所租賃合同(場地使用協議)或購置證明材料復印件。
第四章 申報及其他
第九條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科技服務業務經費資助申請須于滿足條件后次年8月1日至31日遞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其建設經費資助申請須于滿足資助條件后次年8月1日至31日遞交,逾期不予受理。相關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按規定填報相關申請表格(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其他相關材料一并報送區經濟科技促進局。
(二)區經濟科技促進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要求在限期內補充完整,并在材料補齊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確定資助的名單及金額并予以網上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發放資助經費。
第十條 資助申請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不符合申請條件的。
(二)不屬于資助范圍的。
(三)未按規定填寫申請表格的。
(四)提供材料不齊全或者有虛假的。
第十一條 資助監督。
申請單位虛報、冒領或者以非正常方式套取或騙取專項資金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處理,要求申報單位退回資助金,且5年內不得申請資助,并將申請單位錄入社會信用管理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相關經費由區經濟科技促進局編制科技服務資助經費計劃,列入區級財政預算安排,以補貼形式對科技服務機構進行資助。
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受理、??顚S玫脑瓌t。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佛山市高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解釋,有效期5年,《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暫行辦法》(明府辦〔2016〕90號)同時廢止。
附件: 佛山市高明區科技服務資助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