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明府辦函〔2020〕2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關單位:
《佛山市高明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財政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2日
佛山市高明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
第一章
為探索建立我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科學有效配置公共財政資源,發揮涉農資金整體合力,提高資金聚合效應和使用效益,根據上級工作部署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佛府辦函〔2019〕39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三農”工作決策部署,結合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優化財政支農投入供給,理順涉農資金管理體系,創新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機制,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融資體制,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則
(一)規劃引領
立足發展與實際,以發展規劃為引領,結合我區實際和“十四五”規劃等相關涉農專項規劃,統籌整合和集中投入涉農資金。通過規劃引領項目,以項目引導資金投放,實現發展規劃與政府支農政策的有效銜接。
(二)集中投入
根據我區發展規劃將涉農資金統籌集中投入革命老區鄉村振興、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等項目,集中投入到條件成熟的村居,打造一批重點示范項目,集中財力辦大事,辦出全區三農的特色與成效。
(三)重點突出
以鄉村振興示范村建設為重點,統籌功能互補、用途銜接的涉農資金,將土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生態恢復保護、精準脫貧等各類相互銜接的資金集中投入同一區域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打造集產業、文化、旅游和社區功能于一體宜居宜業宜游的新農村風貌。
(四)群眾參與
通過財政資金引導、激發和調動群眾及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逐步建立財政獎補、社會捐贈、農民、企業積極參與的合理分擔機制和長效管理制度,帶動鄉風文明建設,實現共建共管共享。
三、主要內容
(一)整合范圍
按照農業產業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生態林業建設、農業救災應急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六大類,將上級涉農資金以“大專項+任務清單”方式進行統籌整合。按任務清單組織實施項目,實行一類專項資金由一個部門牽頭。根據部門職能,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農村產業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三類資金,自然資源分局牽頭負責生態林業建設類資金,區應急局牽頭負責農業救災救急類資金,區住建水利局牽頭負責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類資金,區業務主管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配合。區財政局根據上級資金下達情況和任務清單,綜合考慮本級財力安排區級涉農項目資金。
(二)任務清單
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任務清單由業務主管部門編制,設置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并實施差別化管理。約束性任務主要包括上級明確需對我區進行考核的事項,納入國家、省、市重大規劃任務、新設試點任務,以及農業生產救災、對農直接補貼等。其他涉農項目為指導性任務。約束性任務需進行考核,指導性任務不作為考核硬性指標。在完成約束性任務后,剩余資金可調劑用于其他涉農項目。
四、整合流程
(一)項目儲備階段
按照“三農”工作部署及上級考核任務,區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各鎮政府(街道辦)做好涉農資金項目儲備,并將項目連同任務清單分類報各牽頭部門。各牽頭部門對上報的任務清單和項目進行適用性、可行性審核,研究涉農任務和項目間整合的可行性,并根據項目等級、性質、績效預期等因素進行排序,匯總成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項目庫,統一上報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以下簡稱區涉農辦)。
(二)項目申報階段
區涉農辦收到上級涉農項目申報通知后,將相關文件轉發至區業務主管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業務主管部門要積極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了解資金補助的重點和方向,爭取更多的支持,并按通知要求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區涉農辦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報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涉農領導小組)審批,審批通過的項目由區涉農辦報市涉農辦并反饋至區業務主管部門。區業務主管部門需將本部門涉農項目報上級主管部門。
(三)資金分配階段
區財政局收到上級下達的涉農資金文件及任務清單后,及時向區涉農領導小組報告,并轉發至區牽頭部門。區牽頭部門聯合區業務主管部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在確保完成上級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匯總編制本類別資金分配方案,報區涉農辦進行初審。區涉農辦匯總審核形成總體資金分配方案后,報區涉農領導小組審批。由區涉農領導小組對總體分配方案審定后,再報送市涉農辦備案。同時,六大類分配方案由區牽頭部門分別報送市牽頭部門備案。
(四)下達資金階段
區財政局根據審定的資金分配方案下達資金到區業務主管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實施的項目統一由區業務主管部門向區財政局申請,區業務主管部門劃撥資金至各鎮政府(街道辦)時,需同步下達任務清單。資金到位后,區業務主管部門、各鎮(街道)應迅速組織項目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區級涉農資金
區財政局每年根據上級資金下達情況,結合財力狀況和上級任務清單,統籌安排區級涉農資金。資金申報流程參照《佛山市高明區財政零基預算改革實施方案》(明府辦函〔2019〕150號)執行,對于有上級涉農補助資金支持的項目,區財政局將考慮優先安排區級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
五、職責分工
(一)區涉農辦
負責承擔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及組織協調;結合工作部署和上級下達的約束性任務,合理確定整合資金投放的領域及方向。
(二)區財政局
負責根據區涉農領導小組審定的分配方案分配下達上級涉農資金,根據上級資金下達情況,結合財力狀況和上級任務清單,統籌安排本級涉農資金。
(三)區牽頭部門
負責匯總各業務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研究涉農項目整合的可行性,對具備整合條件的涉農項目和任務清單予以整合;根據上級下達的資金額度以及工作任務,在確保完成上級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牽頭編制形成本類別資金分配方案。
(四)區業務主管部門
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專項目錄(詳見附件1),結合本部門職能,牽頭各鎮政府(街道辦)做好涉農資金項目儲備。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溝通,積極爭取上級統籌的涉農項目資金。配合牽頭部門編制資金分配方案,有計劃地推動規劃落實、項目落地,積極推進項目建設、驗收等工作。
(五)各鎮政府(街道辦)
需根據全區相關涉農專項規劃,結合實際情況分片區合理規劃本轄區涉農項目。要堅持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為引領,組織協調發揮村級組織和村民主體作用,會同區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村級項目實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涉農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有關工作,并建立有力有效的工作機制和項目考評制度,明確各相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的職責分工,保障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監管資金
區紀委監委、審計、財政等部門加大資金整合、審批、使用等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涉農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落實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三)強化部門聯動
各相關部門、各鎮政府(街道辦)要加強溝通配合,互通有無,形成合力,為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提供機制保障。
(四)注重經驗總結
及時深挖涉農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機制體制,促進全區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順利推進。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高明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目錄及部門分工
2.上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流程圖
附件1
高明區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目錄及部門分工
備注:1.除教育、衛生、文化、交通等領域用于農業、農村、農民的資金外,原則上農林水支出科目的資金應全部納入此目錄;
2.本專項目錄采取動態調整機制,以后年度按實際情況調整;
3.基建類水利建設項目原則上包括:新建水庫、大型引調水、大江大河干流重點河段治理等重大項目,中大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中大型灌排泵站改造、灌區改造工程、河堤達標加固工程、省屬水利設施和能力建設項目,省有關文件明確納入省水利基建投資計劃安排的其他項目。
附件2
上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