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非法改裝運輸車輛
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
(明府字〔2016〕1號)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規范運輸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暢通、和諧的交通環境,我區定于自2016年3月1日起,組織公安、交通、城管、國土、住建等職能部門在全區范圍內統一開展非法改裝運輸車輛專項整治行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對非法改裝的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貨車、泥頭車、危運車),廣大運輸企業、駕駛員須在2016年2月29日前自行整改、恢復原狀,且按相關規定用鋼板或帆布對運載物進行全覆蓋,不得有灑漏現象。否則一經查處,公安等執法部門將強制恢復車輛原狀,并依法處罰。
請廣大運輸企業、駕駛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文明駕駛、依法經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