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2〕34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現將《佛山市高明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審改辦反映(聯系電話:88620808)。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日
佛山市高明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和質量,優化投資環境,根據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和《佛山市高明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明辦發〔2012〕86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清理、保留、優化、減免、轉移”等多種形式,繼續做好大部制改革和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的后續配套改革,著力優化行政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行為,創新審批模式,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構建服務型政府。
二、工作目標
(一)優化審批,再造流程。在完成部門職能清理工作的基礎上,理順事權,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和模式。實行行政審批流程集中管理,推行“三個集中到位”改革,實施關鍵領域業務流程再造和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基本實現審批服務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
(二)壓縮時限,提升服務。強化并聯審批鏈條改革,大力壓減企業登記和工程建設領域審批時間,全面實施和完善“市三天上報、區五天辦結”的審批時限制度,其中下放至鎮級的初審事權實行“初審三天上報、區終審兩天辦結”制度;力爭全區審批服務100%實現“窗口式”辦公,窗口辦結率達到100%,窗口即辦率達到35%。
(三)推行網上審批,創新審批模式。按省、市相關要求,至2012年底,全區實現網上申報的審批事項要達到50%,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率要達到30%;至2013年底,全區實現網上申報的審批事項要達到80%,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率要達到50%;2014年上半年,全區實現網上申報的審批事項要達到90%,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率要達到90%。
三、主要任務
(一)清理審批事項,理順保留事項
一是認真審核“佛山市行政審批事項管理系統”原來登記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類審批事項,核對名稱是否規范、分類是否合理、審批條件有無變化等;二是清理上級部門下放事項,對新增委托下放事項予以補充登記;三是清理便民服務類(日常管理)事項,準確界定便民服務類(日常管理)事項范圍,確保不漏報不多報;四是針對審批無意義及效果不理想的審批,認真研究提出取消審批事項清單,并提出取消審批后的監管意見。通過梳理審批事項,厘清部門事權清單。各部門要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見附件1、附件2)報區審改辦。
(二)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
深化“兩橫兩縱”審批流程改革,完善審批服務窗口和后臺科室的審批環節管理,減少審批層級;對各審批環節的審批時限重新進行科學合理分配,在現有承諾時限的基礎上再壓縮審批時限的30%,提高即辦率;認真研究法律條文,審核是否存在因原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廢止、修訂而造成的必備條件變化,取消不必要的審批條件。各部門要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見附件3)報區審改辦。
(三)規范審批行為,實行審批標準化和公開辦事制度
在行政審批要件、審批流程、裁量準則、辦事制度與審批運行系統平臺等方面做到標準化和“無差別化審批”。除經批準的涉密事項外,切實使用佛山市行政審批事項管理系統,明確設定審批事項的審批依據、審批條件、所需審批資料、辦理流程、需填報表格、承諾辦結時限、收費情況等信息,規范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標準化配置的結果要在網上公布,并據此制作清晰的辦事指南供市民查閱。
(四)推進“三個集中到位”,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
區屬審批職能部門要通過“三個集中到位”改革,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一是部門原分散在各個科室的審批權向一個科室集中到位,各審批部門原則上要設立審批服務科。對審批服務事項相對較少的部門,可加掛審批服務科牌子。二是已經集中的行政審批權向首席代表集中到位,部門對首席代表充分授權,并簽發授權書(見附件7)。各部門審批事項原則上一律使用“××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審批專用章由部門首席代表負責管理。三是首席代表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到位,對受行政服務中心場地限制和暫時不能向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集中到位的,要切實使用佛山市行政審批管理系統集中審批,打造虛擬集中審批大廳。各部門要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見附件4)報區審改辦。
通過相對集中行使行政審批權,實現權力集中、責任集中,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全區所有審改單位同步進行此項改革工作,至2013年3月底前完成。上級駐區單位參照執行。
(五)建立行政審批協調機制,強化和完善并聯審批
結合我區實際,在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工商注冊登記、房地產權證登記方面,加快推進和完善并聯審批程序改革。建立并聯審批聯審會議制度,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相關審批部門職責,落實審批責任,搭建起審批部門溝通協調的平臺。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對重大項目或具有爭議性的審批項目進行聯審,實行特事特辦,加快審批速度。對涉及兩個以上(含兩個)部門共同審批的事項,或在審批過程中涉及部門職能交叉、相互矛盾的,由區審改辦牽頭協調。
(六)推進網上審批,創建實體大廳與虛擬大廳相結合的審批服務新模式
1.統一應用現有的區通用審批平臺。整合區內各審批職能部門的審批平臺,統一應用現有的區通用審批平臺,實行審批受理和辦結的即時數據錄入,接受電子監察系統監控。各部門今后不再單獨建設審批系統。對一些暫不能整合的審批平臺,要提供技術支持,避免出現“二次錄入”,實行數據無縫對接,保證實現審批項目的實時監控。
2.加大力度推廣應用行政審批電子網絡一體化運行平臺,積極推行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區行政服務中心要協同區政務監察審計、宣傳等有關部門,通過月度通報、季度評價和年度考核等手段,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大力組織實施 “e(易)審批”培育計劃,廣泛開展公眾宣傳推廣和特定群體推廣;推行大廳現場幫助、網絡在線幫助、自助終端幫助、材料速遞幫助等配套措施;推動材料電子化、表單個性化、網絡人性化、認證數字化等技術進步。各部門要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見附件5)報區審改辦。
3、加強行政服務網絡一體化建設。突破跨部門、跨層級的資源和技術壁壘,探索將各類政務服務整合到同一平臺,以行政服務中心為載體搭建多渠道政務服務資源的后臺支持中心,以服務需求為導向再造服務流程、優化服務模式,推動我區政務服務向縱深發展。
(七)加大事權下放力度,穩步推進向社會放權
各部門要根據本區、本部門實際,爭取省、市下放相應事權,并做好省、市下放事權的承接工作;根據本部門職能清理和社會中介組織培育發展狀況穩步推進向社會放權。各部門要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見附件6)報區審改辦。
(八)加強集中“一站式”審批窗口服務大廳建設
1、對審批事項實行“單軌制”。堅決禁止“雙軌受理”現象,審批項目的管理、繳費以及發交辦理結果等環節均在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進行,與之相關的年審、變更、注銷、收費等事項同時進入行政服務中心,原審批管理單位不再受理,堅決落實“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的模式。
2、提高集中審批程度。加強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建設,規范區、鎮(街道)職能部門進駐窗口,落實“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對無法或不宜在行政服務中心集中的事項,有關部門要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服務,接受行政服務中心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切實做好招商引資項目服務工作,建立健全鎮(街道)政務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跟進,確保審批辦事環節暢順。此外,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要結合“企業服務年”活動,樹立主動服務意識,探索為重點企業(項目)以及各類中小微企業設立專門的服務平臺,把窗口服務延伸到企業,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問題。
(九) 加強行政服務體系和行政服務隊伍建設,提升行政服務能力
1、加強行政服務體系建設。以完善村(社區)一級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為重點,加強行政服務體系建設。各鎮(街道)要努力改善村(社區)行政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窗口,配備和充實窗口服務人員。
2、加強行政服務隊伍建設。一要選派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的工作人員進駐行政服務中心;二要組織開展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人員培訓,執行行政服務標準,提升基層服務質量;三要組織各審批職能部門抓好事權下放后的業務培訓,保障基層工作人員承接好審批事權,履行好服務職能;四要創新行政服務隊伍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創文”和黨建工作的導向和凝聚作用,營造“創先爭優”的行政服務文化和氛圍。
(十)嚴格落實行政審批工作制度
1、建立事項審批否決報備制度。申請者已提交申請材料但被否決辦理的,受理人員要出具不予審批通知書(見附件8),并列明不予審批的依據。對不予審批的受理件,要做好登記,同時報區行政服務中心和區政務監察審計局備案。
2、建立事項容缺受理制度。凡不屬于審批要件材料的,只要申辦人出具補正材料承諾書(見附件9),應先給予審批通過。對于前一審批環節的批文是后面審批環節前置條件的,前一環節的審批部門在確定項目可以通過但又需要時間進行辦理的情況下,應先出具“同意函”(見附件10),下一環節的審批部門憑“同意函”進行審批,形成容缺聯動承諾,容缺材料必須在最后規定的審批環節完成前按承諾補齊;對未按承諾補齊手續的,可在最后審批環節停止或取消項目審批。各審批部門要于2012年11月16日前列出本部門各審批事項的審批要件和容缺材料報區審改辦。
3、完善和嚴格落實其他各項審批制度。各部門要不斷完善和嚴格落實其他各項審批制度,規范工作人員行為 ,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要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辦事回執制、“ AB崗”工作制、限時審批制和公開承辦事制等制度。
(十一)強化行政效能監察和績效評價
1、加強行政監督。區內所有審批事項(經批準的涉密事項除外)全程納入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接受監督。區政務監察審計局、行政服務中心要加強聯系配合,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定期不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檢查工作,切實強化對各機關行政行為的效能監察,強化對服務窗口、審批事項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及時發現、受理和查處有關違規行為,并對審批情況進行適時的評估。“雙軌”受理和故意規避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的行為直接亮“紅牌”警告。
2、完善窗口評議結果運用機制。加大對服務窗口考核的獎懲力度,完善行政服務中心服務窗口考核工作,進駐單位窗口考核結果與年度機關效能考核掛鉤。
3、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實行群眾評價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保證每一宗業務對應一項評價內容,確保服務質量評議系統發揮應有的作用;實行辦事回訪制度,及時了解窗口的服務態度、辦事質量和效率,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反映強烈、意見較大的,要轉給相關職能單位落實反饋。回訪處理結果作為服務窗口月度、年度評議考核的重要依據;引入媒體監督,暢通投訴渠道,通過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多渠道實行審批監管。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2年10月)
召開全區新一輪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對我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整體部署,在全區范圍內營造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氛圍。
(二)提出方案(2012年10-11月)
1、區各審改部門根據本方案擬訂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和 “三個集中到位”實施方案,于11月16日前報區審改辦。
2、涉及并聯審批改革的,由區行政服務中心逐項提出流程改革的方案和意見,制定新的辦事指引和審批流程圖。
3、涉及推進網上審批的部門,根據實際進展提出方案。
(三)審議階段(2012年11月)
區審改辦會同區編委辦、區法制辦、區政務監察審計局對各部門上報的方案和意見組織評估論證,在此基礎上提出意見,報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定并向社會公布。
(四)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11月-2013年12月)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經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準的改革方案,抓好落實;區審改辦和有關部門要嚴格督查,及時協調解決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五)檢查驗收、整改階段(2014年1月-5月)
由區審改辦組織區法制辦、區政務監察審計局、區編委辦等部門對各單位的審改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改革方案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督促整改。
(六)總結報告階段(2014年6月)
各部門對工作的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區審改辦;區審改辦對全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情況進行總結,并向區政府報告。
五、工作要求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工作機構,確定分管領導,配備專人跟進,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目標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部門要在2012年11月16日前將有關負責領導、科室和具體聯絡員名單報區審改辦。
附件:1. (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總表(略)
2. (單位)審批事項清理目標(略)
3. (單位)審批流程優化目標(略)
4. (單位)審批事項集中授權目標(略)
5. (單位)審批事項上線目標(略)
6. (單位)審批事項轉移目標(略)
7.首席代表審批授權書(范本)(略)
8.不予審批通知書(范本)(略)
9.補正材料承諾書(范本)(略)
10.關于 項目審批的同意函(范本)(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