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0〕4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2009年度,我區各級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林業生態省的決定》(粵發〔2005〕3號)和《佛山市高明區2006-2010年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層級落實責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保護、培育和發展森林資源,加快推進林業生態區建設,有效改善了我區的林業生態環境。根據林業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的規定,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鎮(街道)、各林場履行2009年林業目標責任制的情況進行了綜合考評。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綜合得分
荷城街道97.5分,楊和鎮98分,明城鎮96分,更合鎮96.5分,鹿洞山林場97分,吉嶺林場96分。
二、獎勵等次和標準
一等獎:楊和鎮,獎勵3萬元;
二等獎:荷城街道、鹿洞山林場,各獎勵2萬元;
三等獎:更合鎮、明城鎮、吉嶺林場,各獎勵1萬元。
希望各責任單位發揚成績,再接再厲,認真落實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目標責任制,加大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力度,抓好生態公益林的建設,落實森林防火措施,加強林地野生動物保護,為我區建設“綠色崛起示范區”作出新的貢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林業 考核 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