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0〕15號
為實施我區排澇規劃,進一步完善我區水系統建設,防治內澇,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區政府決定于2010年3月1日起對西安河實施全面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西安河及其兩側堤圍屬于國家所有。凡未經區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而在西安河及其兩側堤圍修筑魚塘、農田及其他設施的,均屬于非法占用,必須予以清理。
二、西安河整治范圍:北至富灣湖(蓮金公路橋涵),南至滄江堤西水閘。首期工程范圍由富灣湖起至赤坎段止,二期工程范圍由赤坎段起至西水閘止。
三、西安河整治范圍(包括兩側堤圍)內所有的魚塘、種植作物、農田及其他設施,必須在2010年5月31日前自行清理完畢。逾期未清理者,作自動放棄和無主物處理。
四、西安河兩側堤圍外坡腳保護地三十米以內要保持現狀,未經批準,不得興建任何設施和構筑物,不得種植果樹及新開挖魚塘等。
五、西安河整治工程施工可能對周圍農業生產造成一定影響,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及早采取應對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特此通告。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水利 西安河△ 整治 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