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第三批清理規范19項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
(明府字〔2018〕1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區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區人民政府決定第三批清理規范19項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快推進配套制度改革和規范體系建設,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督促相關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對涉及公共安全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在清理規范相關中介服務后,要進一步完善和強化監管措施,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附件:佛山市高明區第三批清理規范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19項)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明府字〔2018〕13—附件:佛山市高明區第三批清理規范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19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