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9〕15號)
高明大橋至富龍大橋公路工程屬佛山一環西拓工程南環段項目,是市級統籌路網項目。該項目建設對推動區域產業發展、加強城市融合、實現我區與佛山市中心城區快速聯系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快推進佛山市富龍西江特大橋工程的征地拆遷(含管線遷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征地拆遷范圍:由荷城街道江灣社區居民委員會二社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三社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四社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陳家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渡頭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關家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羅秀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上灣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頭社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荷城街道照明社區居民委員會亨美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所有權土地及國有用地組成。計劃預征地560.42畝,具體以征地紅線為準(詳見附件)。
二、項目征地拆遷(含管線遷改)補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省、市、區征地拆遷有關規定執行,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荷城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三、項目征地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及個人要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征地拆遷工作。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對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征地拆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征地拆遷范圍內不得實施以下行為;若違反的,則不給予補償:
(一)違章建筑;
(二)新建、搶建、改建房屋及附屬物;
(三)改變房屋、土地用途;
(四)土地、房屋分割、轉讓、租賃和抵押;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尚未建造完畢的房屋續建;
(六)搶栽搶種農作物;
(七)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