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7〕48號
免去陳炎俊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7〕50號
免去陳衛鋒同志的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職務。
明府字〔2017〕52號
蘇偉堅同志掛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掛職時間為3年,從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底止。
明組干〔2017〕133號
林昌春同志任明城鎮紀委副書記;
范禹鋒同志任更合鎮紀委副書記。
以上同志任職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7〕134號
楊潔紅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7〕135號
劉子亮同志任區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7〕136號
陸海均同志任荷城街道黨工委委員(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7〕142號
梁章文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7〕143號
劉英同志任區紀委派駐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紀檢組副組長,免去其荷城街道紀工委副書記職務;
譚兆通同志任荷城街道紀工委副書記,免去其區紀委派駐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紀檢組副組長職務。
明組干〔2017〕147號
劉思敏同志任區婦聯黨組成員,免去其區文化體育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程志玲同志的區婦聯黨組成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