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7〕17號
朱立堅同志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黃展南同志的區城市重建和項目代建中心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7〕19號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
徐志瑋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
區健鋒同志任區民政局副局長。
明府字〔2017〕20號
杜細文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7〕34號
朱立堅同志任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國土資源分黨組成員職務;
趙強同志任荷城街道黨工委委員;
免去陳賢方同志的荷城街道黨工委委員職務;
免去黃展南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重建代建分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7〕50號
杜細文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農村工作分黨組成員。
明組通〔2017〕34號
盧嶺同志掛任荷城街道黨工委委員;
劉建立同志掛任楊和鎮黨委委員;
康從宇同志掛任明城鎮黨委委員;
駱家洪同志掛任更合鎮黨委委員。
掛職時間從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