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5〕9號
任命孫先莉同志為區監察局局長。
明常字〔2015〕10號
任命:
李炯君同志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鄧文鳳同志為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伍翠婷同志為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杜愛環同志的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鄧文鳳同志的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伍翠婷同志的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明府字〔2015〕21號
陳輝同志兼任區監察局副局長,免去其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曹銳同志任區監察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林麗梅同志任區監察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管雪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5〕23號
白志彪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
免去羅麗莊同志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明府字〔2015〕25號
歐興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免去陳日強同志的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梁賢超同志的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福興同志的區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5〕89號
劉福生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主任科員,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監督室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5〕90號
敖榮海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明組干〔2015〕91號
陳國平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區文化體育局)主任科員;
梁賢超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區文化體育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區文化體育局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5〕92號
陳力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主任科員;
孟慶德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主任科員。
明組干〔2015〕93號
陳日強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組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發改分黨組成員、糧食分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成員、規劃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城市綜合管理分黨組成員職務;
歐興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城市綜合管理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組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發改分黨組成員、糧食分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成員、規劃分黨組成員職務;
潘勝雄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副科級紀律檢查員。
明組干〔2015〕94號
李福興同志任區民政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區民政局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5〕95號
羅遠光同志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