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4〕42號
李漢華同志兼任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陳建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
免去黃少珍同志的區信訪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黃永文同志的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4〕43號
黃景宏同志兼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梁華同志兼任區港澳臺工作辦公室主任;
劉劍鋒同志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梁志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郭建湘同志任區法制辦主任(試用期一年);
仇科欣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熊鵬程同志任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嚴其邦同志任區信訪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文生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免去李佩玲同志的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黃幼勤同志的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顏惠能同志的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嚴戰康同志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明府字〔2014〕44號
符和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華開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梁德聰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定國同志的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偉光同志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馮青雄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19號
李賽玉同志任區紀委常委(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文化文明分黨組書記、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職務;
梁華同志任區委統戰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黃幼勤同志任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民政(殘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李佩玲同志的區紀委常委、正科級紀律檢查委員職務;
免去梁子光同志兼任的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職務。
明組干〔2014〕120號
黎景芳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
黃景宏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
劉劍鋒同志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副書記;
仇科欣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發展改革(物價)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區政府辦公室綜合三科科長職務;
熊鵬程同志任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
免去嚴戰康同志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黃永文同志的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糧儲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顏惠能同志的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黨工委委員、主任科員職務。
明組干〔2014〕121號
黃少珍同志任區民政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區委區府辦主任科員職務;
林漢中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員;
王滿庭同志任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科員;
潘勝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區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副組長職務。
明組干〔2014〕122號
謝志尚同志任荷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保留正科級);
李志添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委區政府辦公室綜合二科科長職務;
黎卓升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荷城街道宣傳文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宗黎明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荷城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梁華同志的荷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正科級干部職務;
免去熊鵬程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23號
仇發強同志任楊和鎮黨委委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楊和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林慶泉同志任楊和鎮鎮長助理(保留副科級),免去其區農林漁業局種植和農機科科長職務;
仇細初同志任楊和鎮鎮長助理(保留副科級),免去其楊和鎮經濟促進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劉劍鋒同志的楊和鎮黨委副書記兼楊和鎮綜治信訪維穩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干部職務;
免去嚴其邦同志的楊和鎮綜治信訪維穩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4〕125號
葉敏紅同志任明城鎮黨委委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明城鎮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陳云健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保留副科職待遇),免去其明城鎮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黃景宏同志的明城鎮黨委副書記兼明城鎮綜治信訪維穩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干部職務;
免去王滿庭同志的明城鎮黨委委員兼明城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27號
嚴戰康同志任更合鎮黨委副書記(保留正科級);
嚴國周同志任更合鎮黨委委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更合鎮紀委副書記兼更合鎮紀工委副書記、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更合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謝志尚同志的更合鎮黨委副書記、正科級干部兼更合鎮綜治信訪維穩辦公室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4〕131號
梁志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黨委委員,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社區警務中隊中隊長職務;
陳燦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西江新城派出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三洲社區民警中隊中隊長職務;
鄧偉錦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西江新城派出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西安社區民警中隊中隊長職務。
明組干〔2014〕132號
譚偉業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書記,免去其荷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李文生同志任荷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免去其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4〕135號
符和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重建代建分黨組書記,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分黨組成員職務;
劉華開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水務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務建設科科長職務;
馮青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國土資源分黨組成員職務;
梁德聰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明組干〔2014〕136號
何榮安同志任楊和鎮黨委書記(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明城鎮黨委副書記職務;
陳偉光同志任明城鎮黨委副書記,免去其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招商分黨組成員職務;
戚召忠同志任楊和鎮黨委副書記、正科級干部(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楊和鎮紀委書記兼楊和鎮紀工委書記職務;
唐賢儀同志任明城鎮黨委副書記、正科級干部(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明城鎮紀委書記兼明城鎮紀工委書記職務;
李定國同志任楊和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楊和鎮紀工委書記,免去其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成員職務;
謝天山同志任明城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明城鎮紀工委書記(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共青團分黨組書記、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書記職務;
譚鐵鋼同志任明城鎮黨委委員(試用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