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0〕20號
2010年5月17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
張棟材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廖勇章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免去:
張棟材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廖勇章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明組干〔2010〕43號
戴偉東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副主任科員,免去其區委辦、區府辦副主任科員職務。
明組干〔2010〕44號
易國明同志任區投資促進局副主任科員;
嚴祺開同志任區投資促進局副主任科員;
杜良球同志任區投資促進局副主任科員;
李愛恒同志任區投資促進局副主任科員;
楊致中同志任區投資促進局副主任科員。
以上同志在機構調整前的區招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相應免除。
明組干〔2010〕45號
高桂清同志任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主任科員;
羅耀忠同志任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科員;
李超文同志任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科員;
廖新獻同志任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科員;
白桂強同志任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科員。
以上同志在原佛山市高明滄江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所任職務自然免除。
明組干〔2010〕47號
歐德堅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區委辦、區府辦主任科員,免去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職務;
管 雪同志兼任區委政策研究室(區政府研究室)主任;
利學時同志任區委政策研究室(區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寶堅同志任區委政策研究室(區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何華中同志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職務;
鄧革同志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0〕51號
陸志堅同志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監察大隊隊長(副科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