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2〕 1號
2012年1月19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
何子平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主任;
李鑒興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官鳳麗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劉景棠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何子平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譚燕媚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1〕93號
譚偉平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黃棋泰同志任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吳耀棠同志任區政協黨組書記;
陸幟然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賴劍文同志任區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
區社凱同志任區政協黨組副書記;
余中偉、劉德樂、譚國雄、羅偉平、區國文等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林艷紅、嚴冰、余明開、梁恩球、劉志剛、黃志明、謝志強、李杰鏗、譚應佳、江蘇、張明生等同志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羅遠光、吳兆華、何錦雄等同志任區政協黨組成員。
原任的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區人民政府黨組、區政協黨組書記、副書記以及成員,其職務全部自然終止。
明組干〔2011〕95號
林艷紅同志兼任區委秘書長、區委辦公室主任;
陳仕興同志兼任區委組織部部長;
陳新文同志兼任區委宣傳部部長;
羅 雄同志兼任區委政法委員會書記;
趙燦華同志兼任區委社會工作部部長、區委統戰部部長。
明組干〔2011〕96號
賴煥明、羅志華、麥志航、李文生、管雪、肖偉波、歐德堅同志任區委副秘書長;
楊保唐、夏樹坤同志任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秦建明、謝慶山、梁曉紅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蔡傳娟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楊智聰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區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主任;
陸品健、何華中同志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李賽玉、吳毅明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林少華、李漢華、張志強、陸錦輝同志任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江 蘇、梁子光同志任區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
羅紫雄同志任區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兼區委統戰部副部長。
明組干〔2011〕97號
譚華江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冼初成同志任區公資辦主任科員;
龍自力同志任區政協機關副主任科員。
明組干〔2011〕98號
譚燕媚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
明組干〔2011〕100號
黃爾忠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副組長(試用期一年);
周玉菊同志任區紀委(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科級紀律檢查員(試用期一年);
易國明同志任區經濟促進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區經濟促進局口岸管理科科長職務;
陳世東同志任區經濟促進局口岸管理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鑒興同志的區委區政府辦公室行政管理科科長職務。
明組干〔2011〕101號
游元璋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法制室副主任職務;
梁偉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揮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四中隊中隊長職務。
明組通〔2011〕146 號
接廣東電網公司黨委廣電黨〔2011〕146號、廣東電網公司佛山供電局佛電人〔2011〕81號、佛電人〔2011〕89號、佛電人〔2011〕117號、佛供電黨〔2011〕50號、佛供電黨〔2011〕64號文件通知:
李峰同志為廣東電網公司佛山高明供電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李達明同志為廣東電網公司佛山高明供電局黨委副書記,免去其廣東電網公司佛山高明供電局黨委書記職務;
趙崇芬同志為廣東電網公司佛山高明供電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免去劉志雄同志的廣東電網公司佛山高明供電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明組通〔2011〕147號
接中國農業銀行佛山分行農銀佛山任〔2011〕27號、農銀佛山任〔2011〕66號、農銀佛山黨任〔2011〕11號、農銀佛山黨任〔2011〕21號文件通知:
黃羲揚同志為中國農業銀行佛山高明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任期三年,至2014年5月止;
林智勇同志為中國農業銀行佛山高明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任期三年,至2014年11月止;
免去李世恒同志的中國農業銀行佛山高明支行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
免去勞國權同志的中國農業銀行佛山高明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