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1〕18號
2011年7月21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任命關卓明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譚日升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常委會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明常字〔2011〕19號
2011年7月21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任命岳旭陽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免去謝龍兵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明常字〔2011〕20 號
2011年7月21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
謝龍兵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丁 波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王 爽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岳旭陽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明府字〔2011〕35號
李梅玲同志任區文體旅游局副局長;
曾輝明同志任區市場安全監管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陳遠江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麥智波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區城市重建項目中心副主任職務;
嚴杰豐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梁杰開同志任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城市重建項目中心副主任;
免去陳世常同志的區市場安全監管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劉思敏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陸錦輝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烜業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田建寅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1〕36號
麥志航同志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李文生同志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羅乃謙同志任區經濟促進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嚴戰康同志任區經濟促進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梁惠瓊同志任區教育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梁章文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常務副局長兼區公路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明府字〔2011〕37號
黃景聲同志任區公路局副局長,免去其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方桂華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杜偉軍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楊海寧同志任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職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1〕45號
羅 雄同志兼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書記;
麥兆雄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兼荷城街道辦事處主任;
梁 華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陳鵬生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兼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
羅兆康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姚先明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保留正科級);
蔡子強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免去其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譚日升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何錦華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仇艷玲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何文忠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關劍群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譚利軍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兼區市場安全監管局更合分局局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局長職務;
葉東輝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陳江濱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麥東平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區藝研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免去其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城鄉規劃管理科科長職務;
鄧衛坤同志任荷城街道紀工委副書記兼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荷城分局局長。
明組干〔2011〕47號
連絡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楊和派出所所長,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揮中心主任職務;
盧建強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兼區市場安全監管局荷城分局局長職務;
田建寅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
劉思敏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葉啟全同志任楊和鎮鎮長助理(副科職);
曾玉芳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
王滿庭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鄧偉健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李松芳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副科職);
劉烜業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副科職);
陳世常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副科職);
區偉良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宣傳文體辦公室主任、明城鎮教育局局長職務;
嚴海鋒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局長職務;
杜明堅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羅華方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建設規劃科科長職務;
嚴日沖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區政協機關綜合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關卓明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兼區市場安全監管局楊和分局局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楊和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梅玲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兼楊和鎮宣傳文體辦公室主任、楊和鎮教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吳敏強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楊和派出所所長職務(保留正科級)。
明組干〔2011〕48號
陸錦輝同志任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區委610辦公室主任;
黎志高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十三紀檢組組長、區農林漁業局黨組成員,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黨委辦公室主任、政府辦公室主任、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黃啟新同志任區政協機關綜合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組織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曾輝明同志任區市場安全監管局黨組成員,免去其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兼荷城街道社會工作局局長職務;
陳遠江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免去其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兼荷城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局長職務;
陳成初同志任荷城街道副科級干部,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梁杰開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明組干〔2011〕51號
麥志航同志任區委副秘書長;
李文生同志任區委副秘書長,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梁章文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兼更合鎮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局長職務;
楊幗梅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副書記,免去其兼任的更合鎮黨委辦公室主任、政府辦公室主任、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1〕53號
謝日開同志任楊和鎮正科級干部,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陳云健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區委組織部(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兩新”組織黨工委辦公室主任職務;
區偉方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兼楊和鎮紀工委副書記、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楊和分局局長;
梁建華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兼明城鎮紀工委副書記、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明城分局局長。
明組干〔2011〕54號
岳旭陽同志任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免去其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職務;
謝龍兵同志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免去其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職務。
明組干〔2011〕60號
區委批準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以及鎮委第一次全委會選舉產生的鎮黨委書記、副書記和鎮紀委第一次全委會選舉產生的鎮紀委書記、副書記。
一、陳偉初、李建榮、劉劍鋒、戚召忠、連絡、吳敏強、盧建強、麥歡霞(女)、朱立堅、趙健強、譚桂清、田建寅、劉思敏(女)等13位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陳偉初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書記;
李建榮、劉劍鋒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副書記。
二、戚召忠、區偉方、利芹鋒(女)、蔡傳玲(女)、仇細初、易軍軍、嚴偉初等7位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戚召忠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區偉方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明組干〔2011〕61號
區委批準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以及鎮委第一次全委會選舉產生的鎮黨委書記、副書記和鎮紀委第一次全委會選舉產生的鎮紀委書記、副書記。
一、黃志勇、何榮安、黃景宏、李國明、王育樓、賴志明、曾玉芳(女)、白志彪、梁賢超、王滿庭、鄧偉健、陳云健、朱文華等13位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黃志勇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書記;
何榮安、黃景宏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副書記。
二、李國明、梁建華、嚴堅文、黃軼、葉敏紅、黃堅華、譚國彬等7位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李國明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梁建華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明組干〔2011〕62號
區委批準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以及鎮委第一次全委會選舉產生的鎮黨委書記、副書記和鎮紀委第一次全委會選舉產生的鎮紀委書記、副書記。
一、李啟雄、楊幗梅(女)、謝志尚、唐賢儀、陳建成、郭偉光、羅兆彬、吳偉強、區偉良、嚴海鋒、葉志靈、羅華方、杜明堅、嚴日沖等14位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李啟雄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書記;
楊幗梅、謝志尚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副書記。
二、唐賢儀、嚴國周、廖建雄、廖海堅、譚至誠、譚劍雄、黎偉年等7位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唐賢儀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嚴國周同志為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明組干〔2011〕63號
王東斌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教導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揮中心副主任職務;
馮澤森同志任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區委610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610業務科科長職務;
李學明同志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保留副科職待遇),免去其區市場安全監管局明城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鄧革同志任區委610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610業務科科長(保留副科職待遇),免去其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錢少珍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明組通〔2011〕80號
接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佛質監黨組〔2011〕13號文件通知:
任偉青同志任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
免去杜迅同志的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