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朱為章辭去佛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明常字〔2011〕8號
2011年3月16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
仇文華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明常字〔2011〕9號
2011年3月16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
廖創友、徐繼真、龔術華三位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明府字〔2011〕14號
歐德堅同志兼任區城市重建項目中心主任;
何錦輝、梁宇生、劉顯明、麥智波等同志兼任區城市重建項目中心副主任;
免去杜湛超同志的區民政宗教和外事僑務局副局長職務。
明府字〔2011〕15號
蔣衛同志任區財政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1〕17號
杜湛超同志任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宗教和外事僑務局)主任科員,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宗教和外事僑務局)黨組成員、區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兼區委統戰部副部長職務。
明組干〔2011〕18號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
陳成初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曾永利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執法監察綜合室主任;
嚴日沖同志任區政協機關綜合室副主任;
鄧偉健同志任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副書記;
王安華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社區警務中隊中隊長。
明組干〔2011〕19號
方世鵬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
譚鐵鋼同志任荷城街道副科級干部。
明組干〔2011〕21號
區卓彥同志任區委區政府接待辦公室副主任;
周志輝同志任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辦公室主任。
以上同志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1〕23號
程潤超同志任區總工會常務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