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0〕9號
2010年3月24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任命:
唐棣邦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黃棋泰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明常字〔2010〕10號
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接受潘志文同志辭去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請求,并報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明常字〔2010〕11號
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唐棣邦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區長。
明常字〔2010〕12號
2010年3月29日,佛山市高明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
彭智聰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何小年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陳求賢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李俊斌同志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明府字〔2010〕13號
趙德明同志任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免去其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0〕36號
趙德明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
明組干〔2010〕37號
梁杰開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試用期一年);
免去呂偉賢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職務。
明組干〔2010〕38號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準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區農業局加掛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職責劃入區農業局。
經區委研究,同意:
李信紅同志任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副科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明組通〔2010〕13號
接中共佛山市委組織部佛組干〔2010〕62號文件通知:
唐棣邦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
免去潘志文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