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4〕23號
任命:
梁敏娟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 鋼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夏海華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溫賢華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馮靖雯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關建峰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關秀儀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區偉娟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黃楚琪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黃海深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黃嘉玲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廖海博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劉連興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陸添雄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譚世俊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夏志佳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楊佩瑩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葉雅儀同志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李國清同志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歐陽財志同志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張躍鵬同志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蘇業宏同志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張龍生同志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王先谷同志的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明府字〔2014〕39號
羅乃謙同志任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免去其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常務副局長兼區投資促進局局長職務;
譚昶榮同志任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免去其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副主任職務;
麥智波同志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方桂華同志任區法制辦副主任,免去其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高洪強同志任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李冠池同志任區糧食儲備管理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職待遇),免去其區農林漁業局副局長職務;
麥桂芬同志任區糧食儲備管理中心副主任;
黎文彪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副局長;
麥仕豪同志任區公路局副局長;
楊誠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葉東輝同志任區檔案局副局長兼區檔案館副館長,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杰鏗同志兼任的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楊保唐同志的區法制局局長職務;
免去麥嫦玲同志的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彭碩強同志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免去梁宇生同志的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城市重建項目中心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4〕40號
劉磊芳同志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免去其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陳偉初同志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趙超越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常務副局長,免去其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肖偉波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常務副局長,免去其區文體旅游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肖輝強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免去其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祝德輝、吳文碩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常務副局長;
陳宇常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副局長,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黃啟新、白志明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副局長;
陳遠江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嚴賢榮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陳世常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
羅麗莊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免去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劉國賢同志任區教育局副局長;
李福興同志任區民政局副局長,免去其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副局長職務;
嚴惠針同志任區民政局副局長,免去其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李超文同志任區民政局副局長;
仇月華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麥東平、葉啟全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
陳文芳同志任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免去其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副局長職務;
陳衛鋒同志任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麥炎新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盧建強、何文忠、嚴海鋒等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劉維彬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區公路局副局長職務;
黃浩明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文體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陸品健、梁賢超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
古博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免去其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李梅玲同志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免去其區文體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鐘炳文同志任區審計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李松芳、譚希杰同志任區審計局副局長;
李洪發同志任區外事僑務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副局長職務;
李學明、仇艷玲同志任區外事僑務局副局長;
梁建森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孫華海同志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免去賴煥明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免去歐德堅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兼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區城市重建項目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江蘇同志兼任的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梁子光同志的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歐亞非同志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梁惠瓊同志的區教育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陸文勇同志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鵬生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姚先明同志兼任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蔡子強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謝佩文同志的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冠雄、梁建輝、邱軍平等同志的區文體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黃小玲、林盛杰同志的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衛球同志的區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鄧葆華同志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區有雄、麥挺生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歐陽巧玲、陳少通同志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陸鏡芳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科級);
免去陳建雄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麥浩芳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兼區公路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譚衛平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89號
謝志強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書記、統計分黨組書記職務;
歐亞非同志任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企業服務分黨組書記職務;
梁子光同志任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民政(殘聯)分黨組書記、副部長職務;
林少華同志任區司法局黨組書記;
蔣衛同志任區財政局黨組書記;
蔡子強同志任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環境保護分黨組書記職務;
麥兆雄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
謝劍文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黨組書記;
陳鵬生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水務分黨組書記職務;
姚先明同志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臧繼炎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
梁惠瓊同志任區工商聯黨組書記,免去其區教育局黨組副書記職務;
祝德輝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
蔡傳娟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趙超越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書記,免去其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副書記職務;
陳宇常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分黨組成員職務;
黃啟新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
白志明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成員;
區藝研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總規劃師;
李冠池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糧儲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農林漁業局黨組成員、農業分黨組成員職務;
麥桂芬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糧儲分黨組成員;
肖偉波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
黃小玲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統計分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職務;
陳遠江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分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職務;
嚴賢榮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環境保護分黨組成員職務;
羅麗莊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職務;
劉國賢同志任區教育局黨組成員;
歐文忠同志任區財政局黨組成員;
李福興同志任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民政(殘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嚴惠針、李超文同志任區民政局黨組成員;
黃澤勝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經信分黨組成員、招商分黨組成員、科技分黨組成員、企業服務分黨組成員職務;
仇月華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婦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肖輝強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水務分黨組書記;
麥東平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國土資源分黨組成員;
陳建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國土資源分黨組成員、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環境保護分黨組成員職務;
葉啟全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水務分黨組成員;
梁宇生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綜合分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陳文芳同志任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統戰外僑(民族宗教、港澳臺、僑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麥炎新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城市綜合管理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盧建強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分黨組成員;
何文忠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城市綜合管理分黨組成員;
劉維彬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建設分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建設分黨組成員職務;
嚴海鋒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分黨組成員;
黃浩明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文化文明分黨組成員職務;
陸品健、梁賢超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黨組成員;
古博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經信分黨組成員職務;
李梅玲同志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體育旅游分黨組成員職務;
鐘炳文、李松芳同志任區審計局黨組成員;
譚希杰同志任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財政局黨組成員職務;
梁永發同志任區審計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
李洪發同志任區外事僑務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民政(殘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李學明、仇艷玲、高洪強等同志任區外事僑務局黨組成員;
麥劍平同志任區外事僑務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統戰外僑(民族宗教、港澳臺、僑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梁建森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
李冠雄同志任區工商聯黨組成員(保留正科級);
免去蘇年福同志的區教育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黃志明同志的區財政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李杰鏗同志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賴劍文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余明開同志的區農林漁業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譚應佳同志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江蘇同志的區工商聯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杜穎梅同志的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成員、婦聯分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杜衛東同志的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民政(殘聯)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林盛杰同志的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羅乃謙同志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成員、招商分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陳衛球同志的區教育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陸文勇、夏友華、鄧葆華等同志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歐德堅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區有雄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國土資源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麥挺生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成員、水務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陸鏡芳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麥浩芳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交通建設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葉東輝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城市綜合管理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麥仕豪同志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歐陽巧玲、陳少通同志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彭碩強同志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譚昶榮同志的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糧儲分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4〕90號
曹銳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廉政風險防控室主任(保留正科級),免去其區紀委(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正科級紀律檢查員職務;
黃小玲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組長(保留正科級);
梁建輝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組長;
黃澤勝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組長,免去其區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組長職務;
歐文忠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七紀檢組組長,免去其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辦公室主任職務;
鄧衛華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執法監察綜合室主任,免去其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廉政風險防控室主任職務;
黃仕強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副組長兼區監察局派駐第五分局局長,免去其區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副組長兼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派駐第四分局局長職務;
鄧衛坤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副組長兼區監察局派駐第八分局局長;
陳建華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副組長兼區監察局派駐第四分局局長,免去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科長職務;
免去鐘炳文、謝佩文同志的區紀委(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正科級紀律檢查員職務;
免去夏友華同志的區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組長、區紀委(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主任科員職務(保留正科級);
免去梁永發同志的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總審計師職務;
免去區錫佳同志的區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組長職務(保留副科職待遇);
免去曾永利同志的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執法監察綜合室主任職務;
免去譚希杰同志的區紀委派駐第七紀檢組組長職務;
免去李劍鋒同志的區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副組長兼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派駐第八分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91號
劉磊芳同志任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陳偉初同志任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免去賴煥明、肖輝強、歐德堅等同志的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4〕92號
杜穎梅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區公務員辦公室主任;
謝佩文同志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級);
唐小兵同志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科長,免去其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干部監督審查科科長職務;
免去秦建明同志兼任的區委組織部副部長職務;
免去蔡傳娟同志的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區公務員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陸品健同志的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國賢同志的“兩新”組織黨工委副書記職務。
明組干〔2014〕93號
陸文勇同志任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免去陳新文同志的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肖偉波同志的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體育旅游分黨組書記、區委宣傳部副部長職務;
免去李冠雄同志的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體育旅游分黨組成員、區委宣傳部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梁建輝同志的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體育旅游分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邱軍平同志的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黨組成員、文化文明分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4〕94號
譚衛平同志任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吳敏強同志任區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級);
免去林少華同志的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職務;
免去李漢華同志的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區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李學明同志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高洪強同志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兼區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譚永強同志的區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兼區國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4〕95號
余明開同志兼任區委統戰部部長;
李漢華同志任區委統戰部副部長;
梁惠瓊同志任區委統戰部副部長;
免去趙燦華同志兼任的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書記、部長、區委統戰部部長職務;
免去江蘇同志兼任的區委社會工作部黨組副書記、統戰外僑(民族宗教、港澳臺、僑聯)分黨組書記、常務副部長、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職務。
明組干〔2014〕96號
謝龍兵同志任區政協機關主任科員,免去其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職務;
麥挺生同志任區政協機關專委會工作室副主任;
嚴日沖同志任區政協機關綜合室副主任;
免去麥桂芬同志的區政協機關專委會工作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黃啟新同志的區政協機關綜合室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4〕97號
朱智平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主任科員;
伍文波同志任區總工會主任科員;
免去鐘邦根同志的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職務。
明組干〔2014〕98號
徐金雄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主任科員,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免去譚衛平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黨委委員職務。
明組干〔2014〕99號
趙燦華同志兼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書記;
羅乃謙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兼荷城街道經濟促進局局長;
曾永利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
陳衛球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梁友開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免去其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麥嫦玲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
賴志明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區偉方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區監察局荷城分局局長;
免去余中偉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劉磊芳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兼荷城街道經濟促進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國明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仇艷玲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兼荷城街道組織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何文忠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工作委員會委員兼荷城街道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麥東平同志的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兼荷城街道農林漁業局局長職務;
免去區藝研同志的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鄧衛坤同志的荷城街道紀工委副書記、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荷城分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00號
譚永強、李鑒興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
李劍鋒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兼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區監察局楊和分局局長;
免去陳偉初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書記職務;
免去吳敏強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兼楊和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免去盧建強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兼楊和鎮社會工作局局長職務;
免去麥歡霞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委員會委員兼楊和鎮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葉啟全的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楊和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區偉方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兼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楊和鎮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楊和分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02號
劉烜業、陳少通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
區有雄、麥浩芳、嚴子強等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保留副科職待遇);
免去賴志明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經濟促進局局長職務;
免去曾玉芳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社會工作局局長職務;
免去梁賢超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委員會委員兼明城鎮宣傳文體辦公室主任、明城鎮教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黎文彪同志的明城鎮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松芳同志的明城鎮財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陳世常同志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明城分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04號
邱軍平、彭碩強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委員;
杜衛東、鐘邦根同志任更合鎮鎮長助理(保留副科職待遇);
免去嚴海鋒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更合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嚴日沖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兼更合鎮黨委辦公室主任、政府辦公室主任、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白志明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委員會兼更合鎮宣傳文體辦公室主任、更合鎮教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楊誠同志的更合鎮財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陳衛鋒同志的更合鎮經濟促進局局長職務;
免去羅鑒波同志的更合鎮正科級干部職務。
明組干〔2014〕107號
歐德堅同志任西江新城黨工委書記、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
羅輝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曾玉芳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林盛杰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財政局局長;
免去麥兆雄同志的西江新城黨工委書記、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李超文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財政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4〕110號
鄧葆華、謝福安同志任區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
免去杜衛東同志的區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職務。
明組干〔2014〕114號
孫華海同志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肖竣華同志任區民政局主任科員。
明組干〔2014〕57號
張海濱同志掛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長;
陳欣同志掛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副所長;
吳湛才同志掛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楊和派出所副所長;
鄭川同志掛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副所長;
趙江君同志掛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更合派出所副所長;
雷錦強同志掛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西江新城派出所副所長。
以上同志掛職時間1年。
明組通〔2014〕60號
黃敬軍同志任高明區委委員、常委;
免去曾文斌同志的高明區委常委、委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