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8〕4號
免去葉敏堅同志的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8〕5號
林建軍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
黃寶堅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常務副局長;
曾潔同志任區旅游局副局長;
黃建彬同志任區數據統籌局副局長。
明府字〔2018〕6號
程雙喜、劉維彬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職。
明府字〔2018〕7號
鄧衛華同志掛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明組干〔2018〕20號
黃敏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明組干〔2018〕21號
程貫忠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 會辦公室副主任。
明組干〔2018〕23號
鄧勇初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委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明組干〔2018〕24號
李志忠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
明組干〔2018〕26號
嚴惠針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殘聯理事長。
明組干〔2018〕27號
肖海東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副主任科員。
明組干〔2018〕28號
袁晨光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揮中心副主任;
羅維展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副大隊長;
區文勇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潘海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副大隊長;
李德剛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副所長;
陳怡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主任科員;
何婉文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主任科員。
明組干〔2018〕29號
黃景聲同志任滄江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科員。
明組干〔2018〕30號
劉烜業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其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
明組干〔2018〕32號
免去張永同志的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8〕33號
鄧衛華同志任區信訪局局長(試用期一年),掛任區委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西江新城黨工委副書記職務。
明組干〔2018〕35號
陳鵬生同志任區委統戰部副部長;
李洪發同志任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免去其區外事僑務局副局長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