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9〕30號
免去黃友誼同志的區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李海東同志的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9〕31號
免去黃婉明同志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明組干〔2019〕275號
李新南、顏惠強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黨委委員。
明組干〔2019〕276號
陳永巍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9〕278號
免去李海東同志的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9〕281號
王偉良同志任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9〕283號
仇敏華同志任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9〕284號
何岳陽同志任區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明組干〔2019〕286號
黃婉明同志任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黨組副書記。
明組干〔2019〕290號
顏艷芬同志任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