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9〕38號
免去李偉明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明府字〔2019〕40號
鄧葆華同志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副主任;
免去鄧少雄同志的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9〕328號
免去周殿勇同志的團區委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譚一明、李小翔同志的團區委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9〕329號
張明祥同志任區人民法院政治部(機關黨委、督察室)主任,免去其區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長職務;
杜楠同志任區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職務;
李志忠同志任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大隊長,免去其區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職務。
明組干〔2019〕330號
免去區廣賢同志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李冠池、嚴國周同志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9〕331號
李清源同志任更合鎮黨委委員,免去其區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9〕333號
鄧少雄同志任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鄧葆華同志的區民政局黨組成員職務。
明組干〔2019〕335號
楊保唐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
明組干〔2019〕336號
羅偉源同志任楊和鎮黨委副書記,免去其區農業農村局黨組副書記,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
明組干〔2019〕337號
免去李啟雄同志的區政協黨組成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