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經濟〔2013〕145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單位:
根據《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供應應急預案》(明府辦[2011]113號)的精神,為了提高我區區級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證在應對我區突發公共事件時必需應急商品的調度和供應,現結合我區實際,我局牽頭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區區級應急商品儲備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辦公室
2013年10月28日
佛山市高明區區級應急商品儲備工作方案
為了提高我區區級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證在應對我區突發公共事件時必需應急商品的調度、供應,及時控制并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對社會的不利影響,確保各類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處理、維護社會穩定,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供應應急預案》(明府辦〔2011〕113號)的規定,以及《佛山市高明區防御暴雨工作應急預案》(明府辦〔2011〕100號)等各類區級應急預案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政府引導,擴大社會參與,完善體制機制,重點解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商品的儲備,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維護穩定的原則。應急商品儲備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為宗旨。通過建立應急商品儲備工作機制,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商品準備充足、及時到位,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統一指揮、分類負責的原則。全區應急商品儲備工作由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從儲備工作實際出發,合理確定儲備目標和任務,嚴格劃分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能和任務,落實責任并組織實施。
(三)保證重點、突出實效的原則。應急商品儲備要緊密結合我區實際,有針對性地確定儲備種類,并按先急后緩、保證重點進行儲備。立足我區現有財力,在滿足工作實際需要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按照儲備適量、綜合有效的原則,提高應急商品的使用效率。
(四)政府主導、各方承擔的原則。應急商品儲備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必須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承擔。因此,要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和社會多方參與實施的應急商品儲備體系,形成各方合力,完善應急響應機制。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因突發公共事件而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事件)的各類應急商品儲備,以確保各類區級應急預案啟動后的應急響應。
四、組織領導
為做好應急商品的供應保障工作,我區于2011年8月成立了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詳見明府辦[2011]142號《關于成立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的通知》)。該指揮小組同時負責對全區應急商品儲備工作的組織領導,成員單位按新的職能相應增加佛山鹽業總公司高明分公司,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經濟科技促進局),聯系電話(傳真):88885608。要求在指揮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做好應急商品儲備工作。
五、應急儲備
(一)儲備種類。
根據《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供應應急預案》(明府辦[2011]113號)精神,按國家商務部頒布的應急管理系統應急商品目錄,結合本地實際,我區應急商品具體分為食品、生活用品、救生器材、救災物資等4大類進行儲備。
1、食品類: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鹽、餅干、方便面、礦泉水、奶粉、熟食制品、罐頭、食糖;
2、生活用品類:帳篷、毛毯、毛巾被、蚊帳、應急燈、凈水器、清潔用品、衣服、鞋、雨衣、雨鞋、棉被、凈水劑、取暖器、手電筒、干電池、蠟燭、打火機(火柴);
3、救生器材類:救生衣、救生艇、防護服、防護面罩、防護手套、口罩、滅火器;
4、救災物資類:發電機、對講機、鐵絲、繩索、鐵鍬、鐵鏟、釘子、編織袋、塑料布。
(二)儲備工作職責。
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部分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工作職責,按質按量完成應急商品儲備任務,具體分工如下:
1、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全區應急商品儲備的統籌、協調工作,制定應急儲備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收集各應急儲備單位的工作情況、應急商品供應商情況和應急商品儲備情況,逐步建立應急商品數據庫;牽頭落實對參與應急儲備及其應急響應工作的社會供應商(指被我區應急儲備部門選定后已簽訂《高明區應急商品儲備合作協議書》、在我區注冊并開業的應急商品生產【加工】企業或大型超市【商場】等單位,下同)的補貼工作等。
2、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部分應急食品和生活用品(指餅干、方便面、罐頭、奶粉、熟食制品、食糖、面粉、清潔用品、干電池、蠟燭、打火機【火柴】)的儲備工作,按“可持續供應10日的數量,解決1萬名受災人員的饑飽問題”為目標、選取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以協議方式進行儲備。儲備數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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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儲備量 |
儲備時間 |
儲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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餅干 |
10萬包(1萬包/日*10日)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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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 |
10萬包(1萬包/日*10日)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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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頭 |
10萬罐(1萬罐/日*10日)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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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 |
1000罐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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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食制品 |
10噸(1噸/日*10日)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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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糖 |
2.5噸(0.25噸/日*10日)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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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 |
20噸(2噸/日*10日)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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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用品 |
2.5萬份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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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水劑 |
4萬份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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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電池 |
2萬對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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蠟燭 |
8萬支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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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機(火柴) |
各1萬個(盒) |
常年 |
協議儲備 |
3、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負責部分應急食品(指大米、食用油)的儲備工作,按確保我區常住人口15天消費口糧、油為目標,在區級儲備糧、油規模中以實物方式進行儲備,儲備數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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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儲備量 |
儲備時間 |
儲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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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 |
1500噸 |
常年 |
實物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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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 |
300噸 |
常年 |
實物儲備 |
4、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務板塊):負責礦泉水,部分救生器材和救災物資(指救生衣、防護服、防護面罩、防護手套、口罩、救生艇、滅火器、發電機、對講機、鐵絲、繩索、鐵鍬、鐵鏟、釘子、編織袋、塑料布)的儲備工作。以上兩板塊都應該按照“能滿足1萬名受災人員飲用水10日的供應量,救生器材要足夠供應給受災群眾以及營救人員”為目標、根據自身工作職能以部分實物、部分選取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簽訂協議的方式進行儲備。儲備數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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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儲備量 |
儲備時間 |
儲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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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泉水 |
約1000噸/日[直接飲用的桶裝和支裝水:桶裝(18L/桶)需2萬桶;支裝水(500ml*24瓶/箱)需5萬箱] |
常年 |
部分實物儲備、部分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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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衣、防護服 |
各5000件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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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面罩、防護手套、口罩 |
各1萬份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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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艇 |
150只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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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 |
2000只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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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 |
300臺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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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講機 |
1000臺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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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絲 |
5萬米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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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索 |
1.5萬條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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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鍬、鐵鏟 |
各2萬只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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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 |
300公斤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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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織袋 |
10萬個 |
常年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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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布 |
8萬米 |
常年 |
同上 |
5、區農林漁業局:負責部分應急農產品(指活豬、冬瓜、馬鈴薯、番薯、其他蔬菜的儲備工作,冬瓜、馬鈴薯、番薯等蔬菜種類可按季節進行調整,儲備數量不能少于規定的儲備量,按“能滿足1萬名受災人員10日的需求量”為目標、選取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簽訂協議以動態方式進行儲備。儲備數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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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 |
儲備量 |
儲備時間 |
儲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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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豬 |
250頭(按照每頭豬200斤計算) |
常年 |
動態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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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5月至10月南方氣溫高且多臺風暴雨,對蔬菜生產不利。所以適宜于此蔬菜生產淡季進行蔬菜儲備) |
冬瓜15噸 (1.5噸/日*10日) |
6個月 |
動態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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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鈴薯15噸 (1.5噸/日*10日) |
6個月 |
動態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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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薯10噸 (1噸/日*10日) |
6個月 |
動態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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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蔬菜15噸(1.5噸/日*10日) |
6個月 |
動態儲備 |
6、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負責部分應急藥械(指急救類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儲備工作,具體儲備品種與數量在區醫療救治體系中體現。
7、佛山鹽業總公司高明分公司:負責應急食鹽的儲備工作,按“滿足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的應急救援需要”為目標、專營公司與二級批發商共同參與的動態方式進行儲備。儲備數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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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 |
儲備量 |
儲備時間 |
儲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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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 |
30噸 |
常年 |
動態儲備 |
8、區委宣傳部(區文體旅游局):負責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做好輿論引導工作,按照有利于穩定的方式組織宣傳報道,積極協調駐區媒體,按照有利穩定的方式組織宣傳報道;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公益廣告等平臺宣傳應急避險常識,通報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情況,通知群眾領取應急商品,消除群眾恐慌心理等。
9、區委社會工作部(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負責部分應急生活用品(指帳篷、蚊帳、毛毯、毛巾被、棉被、衣服、鞋、雨衣、雨鞋、取暖器、凈水器、應急燈、手電筒)的儲備工作,按“可解決1萬名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為目標、選取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以協議方式進行儲備,按相關管理制度儲備社會捐助的應急商品款項和物資。儲備數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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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儲備量 |
儲備時間 |
儲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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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篷、蚊帳 |
各5千份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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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毯、毛巾被 |
各1.3萬份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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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被 |
8千份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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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 |
4萬套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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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雨衣、雨鞋 |
各1.3萬份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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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器 |
3千個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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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水器 |
3千個 |
常年 |
協議儲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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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燈、手電筒 |
各2萬個 |
常年 |
協議儲備 |
10、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流通及生產經營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并組織處理重大食品污染及危害人體健康的事件。
11、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板塊):選取重點聯系運輸企業,制定周密方案,根據調運方案,及時組織已調出應急商品的陸路、水路運輸,并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救災人員應急商品的運力調配,建立應急商品公路運輸“快速通道”,不得亂設關卡進行檢查,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
12、佛山公安局高明分局:主要負責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應急商品供應行動和保證應急商品的安全,確保應急商品不被偷、盜、搶,做好保衛工作,協助各部門開展應急商品的調撥、分配等工作。
13、區信訪局:負責接受群眾投訴上訪,及時反饋,積極處理突發事件。
14、區工商局:負責流通環節應急商品的市場監管工作,規范流通環節應急商品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并查處銷售假冒偽劣應急商品等各類違法經營行為,維護應急商品市場秩序。負責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經營行為進行日常監管,依法監督承儲企業落實進貨查檢、索證索票、退市和銷毀等工作。
15、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生產環節應急商品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生產、流通環節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活動和生產、流通環節的計量違法活動;負責對儲備供應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的監督抽查,確保質量安全。
16、區供電局:切實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工作,承擔電力市場供應主體責任。
17、區供水公司:切實做好飲用水供應保障工作,承擔飲用水市場供應主體責任。
附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經濟發展,城市流動人口增加較多,這部分人群的儲備物資并未考慮進本次儲備量當中,因此往后的三年有必要按我區建成面積大小和流動人口的歷年統計數據增加10%-20%的儲備量。
(三)主要儲備方式。
我區應急商品儲備在參考國內已建立類似應急儲備體系先行地區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按各類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考慮,主要采取實物儲備、協議儲備和社會捐助儲備的方式。
1、實物儲備:由政府(部門)直接實施。
2、協議儲備:由政府(部門)委托社會供應商(企業)作為承儲單位實施。其中,協議儲備包括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具體實施的動態儲備方式。
3、社會捐助儲備:社會捐助的應急商品款項和物資,由區委社會工作部按相關管理制度實施儲備。
(四)儲備資金的解決方向。
應急商品儲備工作需投入的資金,是我區應急商品儲備體系建設的重要保證。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我區的財力狀況,按“先急后緩”的原則逐步落實各項儲備工作資金。
1、實物儲備資金:由負責實施的部門在該項目已設立的專項資金中解決。
2、協議儲備資金:①該項目已設專項資金的,由負責實施的部門在專項資金中解決;②該項目還沒有設專項資金的,由負責實施的部門新設立專項資金予以解決(注:新設立專項資金可由負責實施的部門單獨設立或由指揮小組辦公室統一設立)。
3、社會捐助儲備資金:根據該項工作的實際需要,由負責實施的區委社會工作部適時新設立專項資金予以解決。
4、建立應急商品數據庫資金:根據該項工作的實際需要,由負責實施的指揮小組辦公室適時新設立專項資金予以解決。
(五)儲備資金的使用范圍。
各項應急商品儲備工作資金均應按項目分別設立專項資金,資金的使用納入我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行嚴格管理,使用范圍包括:
1、應急商品儲備和動用的組織工作費用:指應急商品購進、儲存、保管、動用、運輸等環節的工作費用。
2、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的工作補貼費用:指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被政府(部門)委托為承儲單位后,由政府(部門)對其按協議要求開展應急商品購進、儲存、保管、動用、運輸等環節工作的量化補貼費用。該補貼的標準、撥付、使用等規定應在《高明區應急商品儲備合作協議書》中明確。
3、建立應急商品數據庫的工作費用:指引入信息技術建設可實施統一指揮、實行動態管理、實現高效調度的應急商品數據庫的工作費用。
(六)應急商品承儲企業的認定和申請材料。
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部分負有儲備任務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物色具備儲備條件的社會供應商(企業),經篩選確定后委托其為承儲單位,共同構建應急商品儲備體系。
1、應急商品承儲企業的認定。
承儲企業按以下條件篩選確定: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③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范,財務狀況良好;④具有與承擔的儲備規模相適應的人員和儲存設施。
2、應急商品承儲企業的申請材料。
①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情況表(詳見附件1);
②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資格申請表(詳見附件2);
③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資格申請書(詳見附件3,申請書封面必須加蓋企業公章);
④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承諾書(詳見附件4);
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⑥企業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⑦食品類企業需另外提供的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⑧其他相關材料。
(七)應急商品的購進。
1、承擔儲備任務的部門、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應根據儲備計劃的要求,積極、及時組織儲備商品的購進。購進儲備商品時,國家有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購進;已經放開價格的,按市場價格購進。
2、在正常的情況下,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購進或輪換應急商品時,其購銷價格由承儲企業自主掌握,自負盈虧。如因貨源緊缺、進貨價高、經營風險大,承儲企業難以按計劃完成儲備任務的,經指揮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適當推遲執行或調整儲備計劃。
(八)應急商品的儲存和保管。
1、由政府(部門)實施實物儲備和由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實施協議儲備的應急商品均需實行專倉(或專堆、專罐)定點管理,并在倉庫入口處掛牌標明存放儲備商品的品種、數量、入庫時間。倉庫須建立儲備商品的專帳,記錄進出倉時間、品種、數量和輪換情況,帳物相符,保證能隨時接受檢查和動用。
2、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在確保落實儲備任務的前提下,可將儲備商品和自營商品結合進行經營運作,以利于儲備商品的輪換更新,確保儲備商品質量。儲備商品的質量標準,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3、常年儲備的應急商品庫存量不得低于下達的計劃數,季節性儲備商品按計劃依時儲足。儲備商品大批量輪換期間,經指揮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原則上其庫存可略低于計劃數,但最低不少于計劃數的70%(注:糧、油按《佛山市高明區地方儲備糧管理(試行)辦法》和《佛山市高明區地方儲備油管理(試行)辦法》執行)。
4、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儲備商品損失的,經指揮小組辦公室核準,報區政府同意后由區財政撥款補充。
5、承擔儲備任務的部門、社會供應商(承儲企業),需每月定期向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儲備商品庫存情況,并抄報區財政局。
六、實施步驟
推進應急商品儲備工作分3個階段開展進行。
第一階段(2013年10月1日-2013年11月30日):落實承儲企業。各相關單位應在大型連鎖經營企業、大型專業批發市場、“萬村千鄉”龍頭企業等多間企業中嚴格挑選應急商品承儲企業。承儲企業要求如下:(一)必須有一定規模、信譽好,并且自愿承擔應急商品供應任務;(二)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落實專人負責,保證應急商品質量;(三)在預案啟動后,需要緊急調運應急商品時,應急商品重點聯系企業必須按照要求運輸應急商品;(四)重點聯系企業要確保運輸時候的車輛設施完好、油料充足,以使物資順利調撥。各相關單位在11月30日前向指揮小組辦公室提交佛山市高明區應急供應情況表(詳見附件2),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資格申請表(詳見附件3)及應急商品儲備經費預算。
第二階段(2013年12月1日-2014年2月1日):承儲企業儲備應急商品階段。應急商品應視不同種類情況采取實物儲備、協議儲備、動態周轉相結合的儲備方式。此階段應在2014年2月1日前完成。
第三階段(2014年2月2日開始):進入長期動態監管階段。各相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商品儲備監管制度,加強對儲備應急商品的動態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并實行資源共享。要確保儲備商品品種適宜、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常備不懈。此階段從應急商品儲備后開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指導,建立應急商品儲備工作督查和追究制度。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負責統一指導和督促各相關職能部門工作,各單位要制定工作計劃,合理安排,有序推進。指揮小組辦公室每年將對各責任單位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定期演練、定期通報,發現問題要求立刻整改。對按要求開展工作的予以通報表彰,對未完成進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發生突發事件時,因應急儲備不到位而導致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加強資金保障。要切實加強對應急商品儲備的資金保障,區財政局要將應急商品儲備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應急商品儲備資金主要用于應急商品的購買、儲備、管理等。
(三)加強市場監督,保障市場良好發展。進一步加強市場監測,在應急商品供應重點聯系企業、重點流通企業、大型批發市場、重點農貿市場和生豬屠宰企業進行監控,重點掌握糧、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化情況,及時掌握市場動態。
(四)加強預警監測措施。通過多渠道收集獲取內、外部災情預報信息,盡量做到早了解、早準備、早預防災害帶來的影響,研究制定應對市場異常波動的有效調控措施,及時做好應急商品準備,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降低災害損失,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
(五)建立值班與信息通報制度。規定專人值班,保持聯絡暢通,明確應急通信聯絡方式,編制通信聯絡表,確保應急通信和信息通暢,遇有緊急重大情況確保及時傳遞信息。
(六)鼓勵市民做好家庭倉儲。擴展應急商品儲備方式能有效降低財政壓力,同時市民可根據家庭實際需要儲備一定的應急商品,切實保障人身安全。
八、附則
(一)從事生活必需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本預案的規定,無條件服從大局,服從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的指揮調度,努力完成各項應急供應任務。對違反本工作方案規定,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甚至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單位及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工作方案由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應急供應情況表(略)
2、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資格申請表(略)
3、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資格申請書(略)
4、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承儲企業承諾書(略)
5、佛山市高明區應急商品儲備合作協議書(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