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涉危險物品
企業廢舊廠房、設施安全處置環節開展
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明安辦〔2017〕107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安委會、區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
為深刻吸取高明區“11·5”爆炸事故教訓,貫徹落實市安委辦“11·5”爆炸事故分析會議精神以及我區“11·5”、“11·6”事故現場警示會議精神,根據《佛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涉危險物品企業廢舊廠房、設施安全處置環節開展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佛安辦〔2017〕189號)有關要求,現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開展為期3個月的涉危險物品企業廢舊車間、廠房、倉庫、設施等安全處置環節排查治理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明確監管責任
各鎮(街道)要深刻吸取高明區“11·5”爆炸事故教訓,高度重視涉危險物品、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和儲存企業面臨搬遷改造升級或轉產、轉讓等暴露出來的安全生產新情況、新問題,立即組織部門、網格化、村(居委會)監管力量對轄區內涉危險物品、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搬遷、改造或轉產、關閉等情況進行全面摸查,搞清底數,建檔造冊。各鎮(街道)要加強對涉危險物品企業因停產停業、轉讓搬遷和資產被查封和凍結等帶來的廢舊車間、廠房和設施等拆除作業和危險品安全處置環節的安全監管,法院、環保、市場、經貿、公安、公資、住建部門等明確各單位的監管責任和各環節的安全措施,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和聯合檢查、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堵塞監管漏洞,確保安全生產。
二、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實行動態監管
各鎮(街道)、各部門在全面摸排和造冊登記的基礎上,結合市、區安委會關于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工作要求,把對各類永久停產停業企業和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等環節的車間、廠房和倉庫作為重點巡查對象,加強對其拆除作業、庫存物資和危險物品處置環節等的監管,對企業拆除廠房、設施或危險品處置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拆除單位資質、安全協議等重點檢查。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安全拆除、安全處置的工作指引,指導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拆除作業和危險物品處置作業,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三、強化監督落實和考核,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各鎮(街道)、各部門開展涉危險物品企業車間、倉庫、廠房、設施等處置環節的排查治理納入區對各鎮(街道)、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鎮(街道)、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立即重新部署開展摸底排查工作,確保認識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各鎮(街道)要在2017年12月25日前向區安委辦報送本轄區涉危險物品企業的廢舊車間、廠房和設施等資產排查摸底情況,2018年3月5日前報送整治落實的做法和工作建議。聯系人:劉映誼,電話:88219966。
四、加強宣傳警示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和責任
區安委辦已轉發市安委辦專題制作的高明區“11.5”爆炸事故警示片,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召集相關企業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并將警示片作為監管人員、相關企業負責人和安管人員培訓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有關人員安全觀念和責任意識,增強主動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歲末年初和今冬明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