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發〔2012〕13號)
梁志毅,男,漢族,中共黨員,1972年8月出生,1993年參加公安工作,是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民警。該同志從警19年來,任勞任怨,恪盡職守,全力以赴做好本職工作,在南洲社區警務室工作期間,不畏艱苦,憑著滿腔熱情深入群眾中去,真心實意為轄區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為基層群眾排憂解難,用實際行動贏得了群眾的信賴與支持。當梁志毅同志因公調離南洲社區時,該社區6個村聯名向區有關領導同志上書挽留,經媒體報道,在社會上引起熱議和贊揚。同時,他也因工作表現突出,先后榮獲“全省優秀人民警察”、“全市優秀社區民警”等榮譽,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多次受到嘉獎。
梁志毅同志的感人事跡,彰顯了共產黨員牢記宗旨、一心為民的公仆情懷,詮釋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深刻內涵,是公務人員隊伍的先進楷模,是新時期學習實踐雷鋒精神的優秀代表,是全社會學習的榜樣。
為了弘揚正氣,樹立榜樣,進一步激勵全區廣大人民群眾全心全意投入到經濟社會建設中,區委、區政府決定,在全區廣泛深入開展向梁志毅同志學習的活動。
學習梁志毅同志,就是要學習他堅守信念、無私大愛、樂于助人的高貴品德;學習他情牽百姓、心系群眾的公仆情懷,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不斷增進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學習他心無旁騖、銳意進取的敬業精神,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學習他古道熱腸、無私奉獻的高尚品格,在平凡的崗位上盡心盡責盡力,以誠相待、以心相待,傳承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全區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干部職工群眾,要充分認識開展向梁志毅同志學習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以向梁志毅同志的學習活動豐富學雷鋒活動的內容和形式,同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勤奮工作,無私奉獻,為加快建設“綠色崛起示范區”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