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15〕1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聘任楊保唐
等15名同志為區政府法律顧問的決定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專門的政府法律顧問隊伍,促進政府依法、民主、科學決策,提高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區政府決定聘任楊保唐等15名同志為區政府法律顧問,聘期1年。
區政府法律顧問是區政府法律顧問室成員,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按照《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設立區政府法律顧問室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府辦〔2014〕145號)及其附件《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執行。
附件: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名單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名單
一、機關工作人員(10名):
楊保唐(區人大法工委)
郭建湘(區法制辦)
方桂華(區法制辦)
吳文碩(區市場監管局)
余凱豪(區交通運輸城管局)
馮守強(公安分局)
韋春洪(區司法局)
肖衛紅(區法律援助處)
王莊欣(區公職律師所)
王小江(楊和鎮政府)
二、社會律師事務所律師(5名):
黎宏武[廣東華法(高明)律師事務所]
梁興強(廣東佛明律師事務所)
歐麗瑩(廣東利衡律師事務所)
賀義輝(廣東盈騰律師事務所)
何寬軍(廣東廣寬律師事務所)
———————————————————————————
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檢察院,區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三科 2015年1月4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