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17〕51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梁章文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梁章文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免去其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常務副局長兼區公路局局長、區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劉維彬同志任區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常務副局長兼區公路局局長、區軌道交通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
程志玲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區國圣同志任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
免去梁建森同志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科級);
免去劉思敏同志的區文化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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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檢察院,
區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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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三科 2017年10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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