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1〕48號
關于吳毅明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吳毅明同志任區文體旅游局常務副局長;
譚偉業同志任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免去李衛文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題詞:人事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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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
檢察院,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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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