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仇建華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正科級紀律檢查員;
譚堅榮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紀檢監察室主任;
歐興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調研教育室主任;
黃友誼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組長;
區委組織部:
周玉菊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科級紀律檢查員。
康志杰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干部培訓科科長;
黃 敏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工資福利科科長;
區鴻文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秘書科科長;
楊建民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干部科科長;
謝捷興同志任區黨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免去其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兩新”辦主任職務。
劉明月同志任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兩新”組織黨工委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仇敏華同志任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辦公室主任;
何洪超同志任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統戰部、區民政和外事僑務局)社會福利科科長。
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肖國輝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招標投標科科長;
譚佩華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糧食調控管理科科長;
鄧榮生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綜合核算科科長;
仇愛瓊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收費價格管理科科長。
區教育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葉有雄同志任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麥錫良同志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謝日輝同志任區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梁國強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酒類專賣管理科科長。
區農林漁業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陳潤珍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主任科員;
梁燦桃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所長;
顏艷芬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辦公室主任;
杜細文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政策法規科科長;
陳海沖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水產科科長;
彭偉明同志任區農林漁業局農業招商科科長。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游元璋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大隊長;
李莉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更合派出所更樓社區民警中隊指導員;
嚴海輝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揮中心副主任;
黎楚夫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
孫琪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偵大隊五中隊指導員;
李回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沿江社區民警中隊中隊長;
楊偉雄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監督室副主任;
劉良修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社區警務中隊指導員;
肖文鋒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楊和派出所楊梅社區民警中隊指導員。
區檔案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鄧凱平同志任區檔案局辦公室主任;
溫麗琴同志任區檔案局監督指導科科長;
陳綱同志任區檔案局黨史科科長;
吳海華同志任區檔案局方志科科長;
梁錫貞同志任區檔案局檔案管理科科長。
區總工會: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黎培生同志任區總工會權益經濟部部長;
廖偉健同志任區總工會組織宣傳部部長。
團區委: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謝天山同志任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書記;
陳文龍同志任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副書記;
羅兆初同志任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副書記;
李俊義同志任共青團佛山市高明區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區婦聯: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謝素文同志任區婦聯辦公室主任;
程潔明同志任區婦聯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部部長;
程志玲同志任區婦聯組織宣傳教育部部長。
區公資辦: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顏惠能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科員;
夏偉盛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人事秘書科科長。
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吳建儀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方文鈺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計劃財務科科長;
侯玉霞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荷城辦事處主任;
羅劍輝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社會保險稽核科科長;
羅建華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養老失業保險科科長;
賀向陽同志任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醫療保險科科長。
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區衛生監督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李澤民同志任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劉日明同志任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宣傳教育科科長,免去其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職務。
區人民法院: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彭智聰同志任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宋乃良同志任區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員。
荷城街道黨工委: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王杰才同志任荷城街道黨工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辦事處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人大荷城街道工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譚勝全同志任荷城街道組織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黃志彤同志任荷城街道社會工作局常務副局長;
黃國垣同志任荷城街道農林漁業局常務副局長;
招志軍同志任荷城街道宣傳文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黎曙光同志任荷城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
熊鵬程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務副局長;
何麗華同志任荷城街道團委專職副書記。
明城鎮黨委: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廖杰東同志任明城鎮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
譚梅芳同志任明城鎮婦聯專職副主席。
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
姚明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其任區委政法委員會(區司法局)執法督查科科長。
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黃海影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其任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財務部部長。
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
黃濤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其任區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協調督辦科科長。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王玉山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其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科科長。
楊和鎮黨委:
潘鉆梅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其任楊和鎮婦聯專職副主席。
區委區政府辦公室: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何錦華同志任區委副秘書長;
金向明同志任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李玉立同志任區委區政府辦公室科長。
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招薇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辦公室主任;
譚翠齡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地籍管理科科長;
杜麗清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住房保障和物業管理科科長;
楊子濤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務管理科科長,免去其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利工程管理科科長職務;
譚偉杰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水資源管理科科長。
更合鎮黨委:
以下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區委研究,同意:
廖海堅同志任更合鎮組織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彭國雄同志任更合鎮綜治信訪維穩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譚至誠同志任更合鎮財政局常務副局長;
羅文輝同志任更合鎮黨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政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黎偉年同志任更合鎮經濟促進局常務副局長;
李錦強同志任更合鎮團委專職副書記;
梁紅冰同志任更合鎮婦聯專職副主席。
區人大常委會機關:
經區委研究,同意:
劉海驅同志任區委依法治區辦常務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區人大常委會機關主任科員職務;
楊舒蔚同志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副主任科員。
區財政局黨組:
經區委研究,同意:
嚴杰雄同志任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財政局經濟建設科科長職務;
黃月嬋同志任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免去其區財政局行政事業科科長職務;
免去羅德忠同志的區財政局工貿發展科科長職務。
區委區政府辦公室:
經區委研究,同意:
黃建彬同志任區委區政府辦公室科長(試用期一年)。
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
經區委研究,同意:
譚有恒同志任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維護穩定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黃海梁同志任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610業務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飛帆同志的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秘書科科長職務。
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黨組:
經區委研究,同意:
鐘慶同志任區城市管理監督考評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危斌同志任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員。
區人民法院黨組:
經研究,同意:
張明祥同志任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免去鄧永雄同志的區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員職務。
區紀委機關:
經區委研究,同意:
陳仕光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效能監察室主任,免去其區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副組長兼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派駐第二分局局長職務;
羅歡濤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室主任;
潘勝雄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九紀檢組副組長。
以上同志試用期一年。
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
經區委研究,同意:
周予江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主任科員;
藍維鋒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城鄉規劃管理科科長。
以上同志試用期一年。
區人民檢察院黨組:
經區委研究,同意:
方建斌同志任區人民檢察院荷城街道檢察室主任;
羅哲芳同志任區人民檢察院楊和鎮檢察室主任,免去其區人民檢察院副主任科員職務;
劉鵬同志任區人民檢察院明城鎮檢察室主任;
羅志強同志任區人民檢察院更合鎮檢察室主任。
以上同志試用期一年。
區公路局:
經區委研究,同意:
葉海橋同志任區公路局公路基建科科長;
麥志敏同志任區公路局公路養護科科長;
李翠芬同志任區公路局財務科科長;
李海棠同志任區公路局機械材料科科長;
張兼武同志任區公路局路政管理科科長;
梁青梅同志任區公路局人事科科長。
以上同志試用期一年。
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
根據《佛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高明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機構調整的批復》(佛機編〔2013〕5號)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為正科級事業單位。經區委研究,同意:
黃永文同志任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副主任(副科職);
譚昶榮同志任區糧食管理儲備中心副主任(副科職,試用期一年)。
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西江新城黨工委,區信訪局:
經區委研究,同意:
周殿勇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主任助理;
鐘幗禎同志任荷城街道辦事處主任助理;
李小翔同志任楊和鎮鎮長助理;
周婉文同志任楊和鎮鎮長助理;
吳 琦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
李海斌同志任明城鎮鎮長助理;
陳 健同志任更合鎮鎮長助理;
楊 楠同志任更合鎮鎮長助理;
吳穎欣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助理;
鄧勇初同志任區信訪局局長助理。
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黨組、區衛生監督所:
經區委研究,同意:
劉偉同志任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黨組:
經研究,同意:
廖冠明同志任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黨組成員;
嚴杰豐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分黨組書記;
周維興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國土資源分黨組書記
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西江新城黨工委,區直副局以上單位:
接佛山市質監局黨組佛質監黨組〔2013〕24號文件通知:
周順彪同志任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李燕冰同志任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試用期一年);
夏志榮同志任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免去金嘉濱同志兼任的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紀檢組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