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組干〔2010〕132號
關于何洪波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區政協機關:
經區委研究,同意:
何洪波同志任區政協機關專委會工作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嚴光輝同志的區政協機關專委會工作室主任職務。
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組織部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