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1〕40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免去羅雄同志的廣東佛山高明滄江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羅遠光同志的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免去吳兆華同志的區文體旅游局常務副局長職務。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