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14〕44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符和雄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符和雄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常務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華開同志任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梁德聰同志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定國同志的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偉光同志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馮青雄同志的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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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檢察院,區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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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三科 2014年11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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