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1〕37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黃景聲同志任區公路局副局長,免去其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方桂華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杜偉軍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楊海寧同志任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職試用期一年。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題詞:人事 任免 通知 ——————————————————————————— 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 檢察院,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發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黃景聲同志任區公路局副局長,免去其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方桂華同志任區公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杜偉軍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楊海寧同志任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職試用期一年。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題詞:人事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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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
檢察院,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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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