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組干〔2014〕30號
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
經研究,同意:
周玉菊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企業審計室主任,免去其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副科級紀律檢查員職務;
胡琦華同志任區紀委機關(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調研教育室主任;
余昌主同志任區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副組長兼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派駐第二分局局長。
以上同志任職試用期一年。
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組織部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