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17〕40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張海濱同志
任職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西江新城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張海濱同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經研究,同意:
張海濱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長。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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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各部門,區人大辦、政協辦,區紀委,區法院、檢察院,
區各人民團體,上級駐高明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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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三科 2017年8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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