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22〕8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李新南同志
免職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同意:
免去李新南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長職務,從2021年10月29日起執行。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