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有關規定,佛山市高明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安委辦”)牽頭成立評估工作小組,對佛山市高明區“11·20”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現報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21年11月20日9時24分許,省道297線7KM+100M處(佛山市高明區三富路與海天大道北交叉路口)發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與行人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7.5萬元。事故發生后,區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報告經區政府批復依法向社會進行了公布。
二、評估工作組織及開展情況
2022年12月6日,區安委辦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佛山市高明區“11·20”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的通知》,成立了由區應急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的評估工作組。2022年12月13日,評估工作組依據《佛山市高明區“11·20”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開展評估。評估工作組實地查看了事故路段省道297線7KM+100M處(佛山市高明區三富路與海天大道北交叉路口)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審核了區應急局、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等相關單位提交的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資料臺賬。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佛山市三水西堡運輸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區應急局給予佛山市三水西堡運輸有限公司處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事故相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佛山市三水西堡運輸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潘某豐,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區應急局給予潘某豐處2.3488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涉事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梁某雄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因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區人民法院判處梁某雄有期徒刑10個月。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一)涉事單位佛山市三水西堡運輸有限公司落實事故防范措施情況
區交通運輸局于2022年4月18日將事故情況函告涉事企業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三水區交通運輸局,促請三水區交通運輸局加強對涉事企業安全監管。三水區交通運輸局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佛山市三水西堡運輸有限公司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將該公司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情況復函區交通運輸局。
(二)區有關職能部門落實事故防范措施情況
1.加強事發路段隱患排查治理。事故發生后,公安交警部門聯合區交通運輸局、荷城街道辦等部門到事發路段省道297線7KM+100M處(佛山市高明區三富路與海天大道北交叉路口)開展隱患排查,結合現場勘察情況采取以下治理措施:一是按照一事故一警示的要求,在亡人事故現場樹立警示牌和警示燈;二是設置注意行人標志、人行橫道標志、警示樁;三是沿線23個村道出入口完成“平安村口”六個一。此外,通過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對全區道路占道施工的監管力度,嚴格“占道施工”行政審批事項辦理。2021年11月20日至今共接收占道施工申請135份,通過審核許可134份,撤銷許可1份,發出占道施工隱患整改通知10份。
2.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一是公安交警部門充分利用施工圍擋、道路護欄、戶外顯示屏等載體張貼、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和宣傳片,同時利用廣播、電視、“雙微”平臺等網絡媒介發布貨車、行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切實提高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二是公安交警部門聯合各鎮街、區各有關單位深化“八進”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效果,提升廣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共進企業168家、進機關10個、進學校78家、進社區55個、進家庭1580戶,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單約5.5萬份。三是荷城街道辦利用西安農貿市場人員聚集的便利,向商販和群眾發放交通安全、電動車消防安全等宣傳資料,以拉家常的方式,面對面向商販和群眾普及駕乘電動車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和安全常識,引導廣大群眾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
3.加強貨車重點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公安交警部門緊盯涉貨車事故多發、違法多發路段,采取警種聯動、接力整治、錯時勤務、隨機抽查、機動巡查等方式,保持嚴管高壓態勢。2021年11月20日至今共查處貨車各類交通違法19226宗,其中查處無牌無證8宗、酒駕31宗、超載1022宗,超速634宗,進一步凈化道路運輸秩序。
4.強化源頭隱患清零。2021年11月20日至今,公安交警部門聯合區交通運輸、應急等部門對全區“兩客一危一貨”重點交通運輸企業開展21次聯合執法檢查,共檢查重點企業70家,發現安全隱患65處,落實隱患整改65處。組織召開5次重點運輸企業集體約談會,共約談企業44家,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技術手段加強對八類重點車輛及重點駕駛人的監管監控,清理隱患車輛1010臺,駕駛人258名,及時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在開展評估工作中,評估工作組實地查看事故發生路段省道297線7KM+100M處(佛山市高明區三富路與海天大道北交叉路口)后,提出需翻新X499慶洲村口斑馬線對向車道中線(黃色標線)、減速標線和海天大道北便道斑馬線。經復查,該項問題已完成整改。
五、評估組意見
評估工作組經綜合評估后一致認為,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已按照區政府批復意見,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作出相關處理;有關職能部門基本落實了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整改。
佛山市高明區“11·20”道路交通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