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財政法〔2018〕142號
有關地級市財政局,財政省直管縣(市)財政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均衡預算執(zhí)行進度,經商省司法廳,現(xiàn)提前下達你市、縣(市)2019年社會治理專項資金(公共法律服務)(具體項目、金額詳見附件1)。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工作經費和法律援助及公職律師所補助經費列入2019年度“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204060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省級社區(qū)矯正資金支出列入2019年度“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區(qū)矯正(2040610)”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省級普法專項經費列入2019年度“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傳(204060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省級人民調解專項經費列入2019年度“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層司法業(yè)務(2040604)”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經濟科目按實際支出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二、社會治理專項資金(公共法律服務)專項用于補助欠發(fā)達地區(qū)村(社區(qū))法律顧問工作、市縣級司法局開展普法宣傳業(yè)務工作和辦理法律援助事項及公職律師事務所開展業(yè)務、縣級司法局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和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等相關支出。此項資金待2019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請切實加強資金監(jiān)管,不得擠占、截留和挪用。
三、請盡快將本次提前下達資金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或縣(市、區(qū))財政部門。地市和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shù)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四、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會同本地區(qū)主管部門確定本地區(qū)以及明細項目的績效目標。同時請做好績效運行監(jiān)控和績效自評,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19年社會治理專項資金(公共法律服務)提前下達分配情況表
2.績效目標表
廣東省財政廳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