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資辦:
根據貴辦印發的《佛山市高明區區屬公有資產出租管理辦法》精神,我中心(高明區公有資產招租中心)于2013年12月中組建成立,負責區屬公有資產的公開招租工作。為提高公有資產使用收益,切實保障公有資產保值增值,我中心于2014年1月20日順利組織開展了第一次公有資產公開招租。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本次公開招租的物業一共有24宗。為了讓更多的市民獲知招租信息,我中心于2014年1月4日起,通過高明電臺、高明政府網和高明論壇等渠道發布了本次物業招租的信息。信息發布后,有意向租賃的市民紛紛來電咨詢、到場了解。24項物業中有19宗有人報名參拍,報名數量為29人次。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保證金參與投標的有14人次,參拍物業共10宗。
我中心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9時在公資辦五樓會議室組織開展了物業投標會,并邀請了區紀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組、區公資辦及本次招租物業的業主單位人員參加。14名繳納了保證金、有資格參與投標的人中,有13人前來簽到參加投標。
本次招標采用一次性書面競價方式,投標人在《投標報價表》中填寫自己的投標價,并投入投票箱中。整個投標會進行順利,10項招標物業有8項投標成功,2項投標當事人選擇不投,不投的原因:一個是物業的租期短(只有一年);一個是投標人投中了其他物業,放棄了此項物業的投標權。投標會結束后,中標人按順序簽訂了《中標確認書》,并在規定的時限內與出租物業的業務單位簽訂了租賃合同。
總結第一次公開招租的整個過程,我中心認為有以下幾方面值得注意、肯定和改進的地方:
一、原租戶想有優先權;
二、物業狀況參差不齊,部分物業因位置比較偏僻、年久失修以及受到周邊環境影響,未能達到《房產租金核定價格表》基準底價,建議評估物業持有人可以招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對物業進行修輯、改良,體現物業的價值;某些物業的需要投入裝修后才能使用,租賃期時間短令到投標人謹慎考慮;
三、加大在媒體的宣傳力度,使廣大群眾可以更快更廣了解物業出租信息,爭取更多人員參加物業競價;
四、在物業到期月時間上建議調整在每年的3—4月、6、7、8月份,避開節假日及黃金假期,以提高物業的利用商業價值;
五、成功招租的物業租金基本上有遞增,八項物業共遞增15624元/月,增幅40%。其中最大增幅金額間是滄江路物業:8326元/月,遞幅比例最大是康寧路物業:213.04%。
此次的投標會為我們組織下一期的投標會奠下基礎,我們從中不斷地總結經驗,將投標會辦得越來越好,提高公有資產使用收益,保障資產保值增值。
特此報告。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