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區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文件要求,區民政局將對區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年度檢查工作(以下簡稱為“年檢”)。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2025年6月30日前經區民政局依法登記成立的區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除慈善組織以外),應當接受年度檢查。
二、年檢時間
報送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31日,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報送。
三、年檢方式
年檢材料實行網上報送、公開和存檔。
年檢材料填寫,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31日。
四、年檢內容
(一)年檢報告。按照規定表格填寫,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等情況;其他情況。
(二)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社會組織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財務會計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需提交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
五、年檢程序
(一)前置審查。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于2026年3月31日前將年檢材料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檢材料。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的年度工作報告,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檢。
已確定主要行業管理部門的行業協會商會,應于2026年3月31日前將年檢材料報送主要行業管理部門審查蓋章,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檢材料。
無業務主管單位且尚未劃定主要行業管理部門的社會組織,直接向區民政局報送年檢材料。
(二)網上填報。登錄“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gdsmz3.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k=gdfs),選擇地區為“佛山市高明區”,輸入賬號和密碼進行登錄。登錄成功后,再點擊左側菜單的“2025年度檢查”入口,按要求和系統提示進行填寫。
(三)上傳附件。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和已確定主要行業管理部門的行業協會商會,需下載打印業務主管單位/主要行業管理部門審查蓋章頁面,掃描或拍照上傳。
(四)信息公開。通過“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系統報送的年檢材料,將分批次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年檢材料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五)作出結論并公告。區民政局完成年檢后,作出年檢結論(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形成年檢結果通報,在高明區政府網相關頁面向社會公告。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通過報送年檢工作材料,主動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檢,是社會組織按照法規政策規定應當履行的義務,且與社會組織信用監管直接掛鉤,社會組織務必高度重視,務必按照時限和要求向區民政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檢。
(二)強化責任。社會組織提交的年檢材料將作為年檢結論、監督管理、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因此,社會組織必須對年檢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會組織自行承擔;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同時,社會組織要指派專人負責年檢工作。
(三)履行初審職責。業務主管單位和主要行業管理部門對社會組織提交的年檢材料出具明確審核意見(如合格、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建議給予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需注明理由,有明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同時,對所屬社會組織進行催報,以便社會組織在規定時限內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度檢查。
(四)加強監管。區民政局對于年檢中發現問題的,將責令社會組織及時整改;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年檢的,將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將按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佛山市高明區民政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