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局妝〔2016〕124號
根據2016年廣東省化妝品安全專項整治計劃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計劃,2016年7月26至27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珠海和中山兩地市局及其區局,對部分化妝品經營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工作。
本次監督檢查分兩項:一是針對性檢查4家化妝品經營企業的20批次產品,發現4家化妝品經營企業的10批次產品存在注冊備案問題。二是隨機性抽查化妝品安全治理示范區內4家經營企業的20批次產品,未發現產品的注冊備案問題。現將監督檢查結果予以通告(詳見附件)。
涉嫌違法違規產品的生產及經營企業,省局已責成珠海和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香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依法處理,查處情況將依法依規進行公開。
規范的化妝品經營企業(包含美容院、電商、微商等)應當能夠提供所售化妝品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還需要提供產品備案電子憑證,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則需要提供《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如果是進口化妝品,則需提供《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或《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以及《檢驗檢疫證明》復印件。望廣大消費者選擇規范企業購買化妝品,對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經營企業,請消費者謹慎選擇。
廣大消費者和化妝品經營者不要購買使用及銷售未經注冊備案化妝品,一經發現請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電話:12331)。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