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佛府函〔2024〕11號
佛山市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高明區合水水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的批復
高明區人民政府,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高明區合水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送審稿)〉的請示》(明府〔2024〕2號)收悉。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高明區合水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
二、高明區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各項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加強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制定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水源地水質監測,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三、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要加強對高明區合水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嚴格落實水源地保護標準和規范,確保飲用水安全。
附件:高明區合水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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