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我局組織召開《佛山市高明區水庫集雨區范圍內桉樹采伐更新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座談會, 6月6日,我局按照有關規定在局門戶網站上發布《佛山市高明區水庫集雨區范圍內桉樹采伐更新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抽取調查對象入戶調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收到部分村民代表的意見建議,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村民代表1 | 江灣是高明區第一批美麗鄉村之一,如該《管理辦法》的實施對本轄區的經過產生正面影響我們會支持,但前提是政府要對種植戶制定好相關補償措施。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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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2 | 本單位桉樹種植面積不大且不影響水源。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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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3 | 要明確其他有同等經濟價值(或接近)的樹種去替代桉樹,并對替代樹種所有規劃,對種植戶進行引導。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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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4 | 桉樹的危害要有權威的報告、數據為支撐,做好對農戶的宣傳引導。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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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5 | 山區的老年人大多靠山養老,種植桉樹是其經濟支柱,《辦法》應充分考慮這部分人利益。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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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6 | 與過去種植杉樹、濕地松等樹種時間長、效益低相比,桉樹種植時間短,收益可觀,能有效改善農民的經濟收入,林業部門應尋找比桉樹效益好,污染少的樹種。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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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7 | 要從群眾出發,要為人民謀福利,不宜強制執行,要做好相關維穩工作。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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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8 | 對林區所屬的村民影響較大,建議到林區多聽意見。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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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農林漁業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