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據《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的規定,經由荷城街道農業農村辦審核,依法將通過行政處理決定認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補充納入養老保障對象范圍,以平均分配的方式進行分配。現將各征地項目涉及應依法納入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補充名單134人(見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5個工作天,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至2025 年 7 月 14 日止。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與荷城街道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改革領導小組聯系,聯系電話:0757-88821282。
荷城街道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改革領導小組
(代章)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