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區楊和鎮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楊和鎮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根據《佛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開展鎮(街道)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的要求,參照《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下文簡稱《省備案審查條例》)的規定,結合楊和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應當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開展,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下列規范性文件,應當報送鎮人大主席團備案:
(一)以鎮人民政府名義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二)依法應當報送備案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第四條 下列文件不列入備案審查范圍:
(一)屬于鎮人民政府內部執行的管理規范、工作制度、會議紀要、工作方案、請示報告、表彰獎懲、人事任免等文件;
(二)鎮人民政府對直接管理的企事業單位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制定的文件;
(三)鎮人民政府制定的相關技術操作規程、對具體事項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的文件;
(四)其他按照規定不需要備案審查的文件。
第五條 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規范性文件報備工作的部門和崗位人員。鎮人大主席團應當明確負責報備規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記、存檔以及開展備案審查等工作的崗位和人員。
第六條 鎮人民政府應當自規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送鎮人大主席團備案。
第七條 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的材料包括:備案報告、規范性文件文本、注釋說明稿、有關修改或者廢止的決定、說明、制定規范性文件的主要依據及其他參考資料等,有公布該規范性文件公告的,還應當報送公告。
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應當報送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紙質文件一式二份報送,電子文件通過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報送。
第八條 鎮人大主席團收到報備文件后,參照《省備案審查條例》開展備案工作,對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規定的,予以備案登記,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備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對報送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暫緩辦理備案登記或者通過備案審查信息平臺以電子指令形式予以退回,并通知鎮人民政府在10日內補充報送備案或者重新報送備案;補充或重新報送備案符合規定的,予以備案登記。
第九條 每年1月底前,鎮人民政府將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報送鎮人大主席團備查,電子文件通過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報送。
第十條 鎮人大主席團參照《省備案審查條例》的相關規定,開展規范性文件的主動審查工作,一般在收到規范性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第十一條 鎮人大主席團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時,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加強調查研究,聽取制定機關說明情況、反饋意見,可以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委托研究、走訪調研等方式,聽取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企業事業組織、專家學者以及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第十二條 經審查未發現規范性文件存在《省備案審查條例》規定的政治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標準問題的情形的,形成審查結論,審查終止。
第十三條 經審查認為規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省備案審查條例》規定的政治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標準問題的情形的,可以與鎮人民政府溝通,或者采取書面形式進行詢問,鎮人民政府應當在1個月內作出說明。
第十四條 經審查認為規范性文件存在《省備案審查條例》規定的政治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標準問題的情形的,可以與鎮人民政府溝通,推動其修改或者廢止。鎮人民政府同意對有關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廢止,并書面提出明確處理計劃和時限的,可以不再向其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審查中止;經溝通,鎮人民政府不同意修改、廢止或者沒有書面提出明確處理計劃和時限的,鎮人大主席團應當依法向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第十五條 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審查意見之日起2個月內,研究提出是否修改或者廢止該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并書面反饋鎮人大主席團。
第十六條 鎮人民政府按其承諾的計劃和時限或者按照書面審查意見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或者廢止的,形成審查結論,審查終止。
第十七條 鎮人大主席團在審查中發現規范性文件可能存在不符合憲法原則、憲法精神或者憲法規定問題的,應當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由區人大常委會依據《省備案審查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對鎮人民政府的規范性文件提出審查建議的,由鎮人大主席團接收、登記,并參照《省備案審查條例》相關規定組織審查。
第十九條 鎮人大主席團應當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專業化隊伍,并增強與上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系,探索人大聯合審查機制。可以建立委托第三方研究和專家咨詢論證工作機制,委托具備專業能力和條件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智庫等對規范性文件進行研究,邀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等參與備案審查咨詢工作,提供參考意見。
第二十條 鎮人大主席團應當加強備案審查工作與代表工作、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相結合,發揮人大代表、代表聯絡站和基層立法聯系點的作用,邀請代表參與備案審查工作,深入基層了解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和存在的問題,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建議,提升備案審查民主含量和質量。
第二十一條鎮人大主席團應當將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納入其年度工作報告。
第二十二條 鎮人大主席團應當及時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三條 其他涉及備案審查工作的事項,參照《省備案審查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