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中心城區路內停車場管理項目實施方案
為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問題,提高城市運行效率,合理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通過實施路內停車場差別化收費的綜合治理管理手段,實現路內停車規范有序,改善城市環境,抑制不合理停車需求,提高路內停車位的周轉率,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停車資源的配置效率。現結合我區中心城區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立足我區中心城區城市交通發展戰略,以規范交通秩序、方便市民出行為目的,啟動中心城區路內停車場差別化收費,建設智慧停車管理系統,通過智能化停車管理手段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和停車管理水平,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實現有償停車、規范停車、高效停車。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協同配合,針對性地解決各類停車問題,合理引導停車需求。
(二)堅持綜合施策。結合城區路內停車場特點和現狀,因地制宜、因路施策,體現差別,系統化研究制定路內停車場差別化收費實施方案。
(三)堅持問題導向。以醫院、核心商圈、學校、政務中心周邊等區域為重點,探索實施針對性措施,促進停車供需動態平衡。
(四)堅持智能管理。提升停車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路內停車泊位管理,加強違法行為治理,引導車輛有序停放。
三、實施范圍和內容
(一)項目名稱:佛山市高明區中心城區路內停車場管理項目。
(二)項目實施范圍: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轄區沿江路以西,祥福路以東、高明大道以北、麗江路以南所圍合的中心城區區域107個路段,共8,924個路內車位(以相關部門核定及實際移交建設營運為準),其中:商業繁華路段3,095個車位,一般路段5,829個車位。

(三)項目實施內容:
(1)停車位標線施劃、編碼。根據車位規格和位置,對停車位標線進行施劃,對不符合要求的現狀停車位標線進行清除、重新進行施劃、編碼。
(2)啟動路內停車收費。利用價格杠桿調節停車需求,提高路內停車資源的利用效率。
(3)建設智慧路內停車管理平臺。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共享停車資源,建設路內停車智能誘導、智能管理、智能收費的智慧路內停車管理平臺。
(4)建設收費標準公示牌等。
(5)配備收費巡管員和管理人員。
四、高明區中心城區路內停車場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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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 |
收費時段 |
小車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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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繁華路段 |
8:00(含)-22:00(含) |
首1小時3元,后續每半小時1元,最高限價為20元/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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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次日8:00 |
7元/次?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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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內最高限價 |
20元/次?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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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路段 |
8:00(含)-18:00(含) |
首1小時3元,后續每半小時1元,最高限價為12元/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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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次日8:00 |
5元/次?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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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內最高限價 |
15元/次?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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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停車時間不超過30分鐘(含)的,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超過30分鐘的,計費從車輛停放起計算; 2、計費時,實行按時計費的,首小時停車時間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超出1小時的,計費時間中不足半小時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 3、車輛跨收費時段連續停放的,前一收費時段停放不足30分鐘(含)的,按后一收費時段的收費標準計費;前一收費時段停放超過30分鐘的,按不同收費時段收費標準累加收費; 4、同一車輛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每24小時按最高限價計費,不足24小時部分按實際收費時段計費,實行按時計費的按每半小時的收費標準計費,最高不能超過最高限價累加收費; 5、其他類型車輛停放的,按所占用車位個數收費,不足一個車位的按一個車位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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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項目實施模式
經區政府批準,授權區國資局下屬國有企業--佛山市高明區安通運輸站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通公司”)負責該項目的組織實施。安通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方,由中標的社會資本方獨立出資組建項目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負責高明區中心城區路內停車場管理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
安通公司按照中標價格收取項目公司上繳的車位使用費。社會資本成立項目公司建設管理路內停車項目,負責代收停車費,全額上繳高明區財政。
在運營期限內,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融資、前期審批手續、勘察設計、建設、營運、維護和用戶服務職責,運營期滿后將項目資產及相關權利等無償移交安通公司或其上級主管部門。
六、項目運營期
項目運營期:10.5年(其中:項目建設期0.5年,運營期10年)。
七、項目采用技術
本項目采用地磁感應探測管理系統,通過工作人員手持咪表或其它智能收費方式進行收費。
八、項目配套建立監管考核機制
為確保中心城區路內停車收費項目建設及營運有序推進,建立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全過程監督管理機制,制定細化建設期、運營維護期績效考核內容和標準,針對項目可用性和設備投入、設施建設、人員配置和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考核。
1、對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考核。考核項目工程建設質量、運營期服務質量等。
2、建立定期評估、督促機制。除對服務驗收達標日??己送?,定期組織中期評估,進行全面評估項目的技術、管理和財務表現,督促項目公司改進項目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務效率。
3、建立公眾參與監督機制。提高公眾的參與度,引導公眾參與本項目的監管;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推行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服務質量考核結果等信息,同時進一步完善公眾咨詢、投訴、處理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