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關于處理暫扣物品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佛山市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扣押了部分違法無照占道經營物品和無主堆放物品,其中包括三輪車、秤、貨架、貨品等。現依照《廣東省行政執法機關沒收物品處理暫行辦法》,我局將對截至2019年9月30日前扣押的物品進行處理,請各當事人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登記保存單等資料到佛山市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進行處理。逾期未處理的,我局將依法對扣押物品進行處置。
特此公告。
單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文昌路345號
聯系電話:0757-88988131
附件:截至2019年9月30日前扣押物品清單(低值易耗類).xls
佛山市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