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字〔2024〕73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佛山市高明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
牽頭部門的公告
佛山市高明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由原佛山市高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調整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依法履行《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有關職責。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