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健康局張旭英同志遺失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證件號:19050422049,證件執法單位為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健康局,證件有效期限至2029年5月29日。
現聲明上述執法證件作廢。
佛山市高明區衛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