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民政局關于印發《高明區殯葬行業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辦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殯葬行業作為社會民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規范化、專業化的要求日益提高。然而,由于殯葬行業的特殊性,涉及眾多服務項目和消費環節,加上行業門檻相對較低,市場競爭激烈,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等手段,從事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殯葬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高明區民政局積極響應國家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號召,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殯葬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3〕55號)、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確定廣州市花都區和佛山市高明區為全國殯葬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地區的通知》(粵民函〔2023〕41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高明區殯葬行業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辦法》。該辦法的出臺,旨在通過構建信用監管體系,對殯葬行業市場主體進行信用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推動殯葬行業誠信經營,提高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主要制定依據
(一)《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 2016 )33號);
(二)《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2019 )35號);
(三)《殯葬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8號);
(四)《2024—2025 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動計劃》(發改辦財金〔2024〕451號);
(五)《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4年版)》;
(六)《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4年版)》;
(七)《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
三、主要內容
(一)關于框架結構的說明
《監管辦法》共計四章二十七條,主要包含殯葬領域信用監管辦法制定依據與制定單位,殯葬信用信息的管理標準,殯葬單位信用分級標準與不同信用等級的獎懲機制。其中,第二到四章:殯葬信用信息的管理、收集與殯葬單位分級標準和獎懲機制為重點內容。
(二)殯葬信用信息管理
信用信息種類:包括殯葬單位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失信信息。基本信息涉及注冊登記和經營范圍,良好信息包括政府或部門的表彰和榮譽,失信信息則涵蓋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承諾的情況。
信息歸集與管理:由區民政局負責信用信息的歸集和管理,各相關監管部門發現失信信息時,應及時報送高明區殯葬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信息平臺。殯葬單位對信用信息有異議,可在自信息記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民政部門提出修改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民政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應予修改。
(三)信用分級與評分
評分標準:信用評分滿分100分,起評分90分,基于殯葬單位的違規行為、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等進行加減分。違規行為減分包括:免于行政處罰減3分,受到行政處罰減10分,違反經營范圍減20分等;年度內未有信用減分且受到表彰獎勵的情況加分,國家級獎勵加10分,省級獎勵加8分,市級獎勵加5分,區、縣級獎勵加3分。
信用等級劃分:年度信用評分大于等于90分為A級(守信),70-89分為B級(基本守信),小于70分為C級(失信)。連續兩年年度信用等級均為A級的,將列入“殯葬單位守信紅榜”。
(四)獎懲機制
獎勵措施:對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或列入“守信紅榜”的殯葬單位,優先推薦獲得各類表彰和獎勵,并可享受其他激勵措施。
監督措施:對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為B級的殯葬單位,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其守法誠信經營。
懲戒措施:對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為C級的殯葬單位,實行重點監管,提高監管頻次,并根據《全國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及省、市補充清單采取限制或取消財政性資金項目申請、限制享受優惠性政策和便利措施等懲戒措施。